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福建省厦门市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

2014-03-20 16:14: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厦门日报 

  福建省厦门市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

  ——全市上万名人民调解员有了“家”

  首次实现“双突破”

  2013年厦门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673件,成功调处10657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8%,协议涉及金额1215689.24万元人民币,首次实现“双突破”,即案件总量突破万件、涉案金额突破百亿。

  涌现一批全国标兵

  自《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三年来,厦门市涌现出4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7名全国模范调解员和2个全国模范调委会以及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区1个、先进镇(街)5个、先进村(社区)35个、5名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等一批工作典型。

  阳春三月,春意浓浓。3月17日上午,厦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和《厦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财务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厦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20名,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厦门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刘焕兴当选为协会首任会长。

  厦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是由厦门市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团体以及其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和人员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旨在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为推动厦门科学发展、跨岛发展、推进美丽厦门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调解 亮点纷呈

  近年来,厦门市健全完善了37个镇(街)、480个村(居)、63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持续将人民调解向特定行业、专业和特定区域拓展延伸,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从年初的185个发展到282个,初步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镇(街)调委会为主导,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我市已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862个,人民调解员12000多人,遍及全市各镇(街)、村(居)及重点行业、专业领域和区域。

  2013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673件,成功调处10657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8%,协议涉及金额1215689.24万元人民币,首次实现“双突破”,即案件总量突破万件、涉案金额突破百亿。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丽厦门作出了积极贡献。

  厦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近三年来,厦门市先后召开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警民联调机制建设等为主题的多场现场推进会。市领导每年都会安排人民调解工作专题调研,研究解决问题,每年元旦春节都要深入基层一线,亲自慰问人民调解员。各级财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倾力支持,2012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安排调解员补贴经费的标准,从不低于0.5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0.8元/人.年,“以案定补”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大大激发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自《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三年来,我市涌现出4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7名全国模范调解员和2个全国模范调委会以及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区1个、先进镇(街)5个、先进村(社区)35个、5名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等一批工作典型。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亮点纷呈。

  调解工作 不断创新

  会上,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参军指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协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深化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推进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化解,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要发挥优势,积极履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水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要着力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指导各地不断扩大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加入人民调解队伍,不断优化、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要着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继续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着力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上的基础性作用,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医患纠纷、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推动协会工作良性健康发展,广开思路,突出创新,大力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协会的成立,是厦门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和盛事,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健康发展,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厦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石好荣对如何抓好社团组织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几点建议:要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科学、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协会工作效率。要建立健全协会的管理制度。在章程的框架内建立组织管理、会员管理、档案管理、重大活动报告等制度。要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设立专门账户、簿册,聘请财务人员,同时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要履行好服务宗旨。要创新服务理念,关注会员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在促进专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咨询和师资培训、承办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事项等方面的平台作用。

  刘焕兴表示,作为协会会长,深感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他将努力与各位会员一起,牢记协会的宗旨,遵守协会的章程,认真履行好职责,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主动作为,为构建和谐、美丽厦门作出应有的贡献。

  链接

  《厦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节选)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对会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人民调解专业知识;

  (二)发动会员积极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三)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发展;

  (四)支持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六)指导各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七)开展与台湾、市外调解组织的交流活动;

  (八) 参加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的活动;

  (九) 办理厦门市司法局和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福建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委托的事项。

  第八条 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其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为团体会员;人民调解委会员主任、委员和其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为个人会员。

[责任编辑:李家亮]
相关报道

·[视频]福建:“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成立
·福建宁德有了服刑人员汽修实训中心
·福建长泰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分案起诉
·福建南安市检察院法制宣讲服务产业集群地企业
·福建首部监狱心理微电影开播
·福建邵武市检察院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

·福建邵武市检察院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
·福建南平两级法院向群众播撒司法“及时雨”
·福建南安:推出“山海结对”教育训练模式
·福建厦门启动“安盟志愿服务行动”
·福建厦门公安开展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活动
·福建晋江群众主动上交黑火药41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