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工作要求,市高院民四庭出台《关于提高审判质效、创新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司法公开为契机,以强化管理为抓手,促进管理机制的标准化、精细化,努力实现“庭审无纰漏、文书无瑕疵、行为无违规、管理无缝隙、人员无违纪”的目标,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通过“实行庭审三规范、把好文书三道关、执行审限五节点”,狠抓司法过程标准化。强化庭审程序规范化、形象规范化、用语规范化,确保庭审无纰漏。严把裁判文书制作关、审批关、校对关,要求主审法官按照该庭制定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文书样式》制作文书,合议庭成员对文书进行交叉修改;审判长为文书主要责任人进行审批;对文书实行拟稿核对、签发核对、打印核对以及送达前核对的四级核对制,实现文书无瑕疵。细化审判流程规定,对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文书制作、文书审批及送达报结五个节点时间进行合理分配,明确时限要求,将审限分割细化到“天”。
二是加强庭务管理。提高庭务管理水平,打造精英法官,培养调研能手、协调强手、办案高手、调解妙手、辅助多面手。年初确定本庭重点调研课题,并要求庭内干警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畅通与高校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法官审判理论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市商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沟通,为天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邀请最高法院资深法官就案件审理进行专题培训;定期就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讨,力争多出精品案件。建立庭内审判经验交流平台,就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件,在庭内交流学习;完善调解沟通机制。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审判辅助工作手册,相关人员可依流程完成各类辅助工作,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庭审、裁判文书、司法辅助工作三大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现监督指导规范化。以自查自纠、庭长抽查、集体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庭审监督考核,合议庭每年至少观看三个案件的庭审录像,共同分析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方案;庭长、副庭长不定期旁听庭审,分析总结旁听中发现的问题;随机抽取每位法官的当年庭审录像,安排全庭成员就庭审情况进行观摩,并评比打分。采取逐级审查与问题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书质量考核,对文书中发现的问题定期予以通报。对书记员司法公开信息填写、庭审记录以及案卷归档等工作进行考核,发现的问题在庭内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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