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舸争流千帆竞,继往开来攀高峰。2014年是吕梁检察争创一流业绩的第二年,也是关键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吕梁、法治吕梁建设,吕梁市检察机关将以山西省检察院“六个理念”为统领,围绕市委“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和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深入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强化四种意识,着力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执法办案的成效作为衡量和检验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主要标准。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等,重点打击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办理盗窃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主动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两级院领导班子要与重点项目结对帮扶跟踪服务,保障吕梁新城建设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破坏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非法民间借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
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促进惩防一体化建设。围绕全市扶贫攻坚和资源转化两个重点,坚决惩治民生领域、涉农惠民领域、煤焦领域的职务犯罪。围绕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开展查处房地产领域和新城建设中强修抢占、私搭乱建违法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突出查办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发展环境的渎职犯罪和新领域新罪名案件。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健全内部侦查基础信息平台,推进与公安、电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以信息化建设提升侦查水平。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深挖窝串案、严查贿赂案。建立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探索发案单位负责人约谈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调查等工作。加快涉农预防基地和非公经济预防基地建设,利用现有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抓好“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两个专项行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有序推进。完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推广“两个意见书,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模式,全面开展量刑建议。探索更换承办人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完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建立强制医疗、监视居住执行同步通报机制,探索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促进未成年人和轻微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牵头做好“百案评查”工作,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透过有案不立、虚假诉讼等问题,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建立民行工作一体化,以违法行为调查为重点,认真落实民诉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推进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试点,探索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牢固树立监督是职责、不监督就是失职的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深化、细化首办责任制,建立落实案件倒查制度、终身追究制度,让办案责任更加明确,责任追究更加有力。全面推行同步介入命案现场勘验工作,出好现场,严防冤假错案。认真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防止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着力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以班建带队建,促进作风明显转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工作、纪律、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反“四风”、改作风的常态化制度。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以争创“职业道德模范”为载体,开展“一创双争”活动,以岗位适应能力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职业良知,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过搭建检务公开平台、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