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精神,以打造清廉型、节约型法院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干警的节约意识,研究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节能措施,积极创建节约型法院,有效提高了司法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树立起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形象。
强化意识,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波率先垂范,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让清廉、节约的意识内化到干警的心灵深处、外践于干警的举手投足,让节约观念深入人心。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大兴节约之风、大行清廉之道,带领干警自内而外地树立起艰苦朴素的良好形象。
规范制度,形成倡导节俭、遏制浪费的制约措施。该院经过细心研究所属各个部门的办公经费消耗的途径和数量,按照“节省掉每一分钱,服务好每一个群众”的原则,制定实施了《郸城法院办公经费和用品使用细则》。该细则对每个庭室的办公经费的开源节流,对纸张、水电等各项办公用品的使用注意事项,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从而制约干警的日常行为,督促干警形成勤俭节约的工作、生活习惯,进而建立了勤俭节约的长效机制。
双重审批,实行规范严格、有利节俭的车辆管理制度。该院针对车辆费用消耗比较大的现象,在车辆使用上实行多种有效措施,规范警车的使用。车辆的维修、加油等实行分管院长和“一把手”签批制度以及台帐式管理记录制度,严格落实车辆的规范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和车辆定油制度,在办理公事派车外出时必备这两张表单,否则不予派车;坚持节假日和休息日车辆入库入位制度,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按规定封存,纪检部门负责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严格标准,落实规格预定、倡导节俭的公务接待制度。该院本着服务人民、做好沟通、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凡公务用餐,必须按照既定标准先申报、经审批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严禁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不正当的接触,杜绝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现象的发生,牢固树立清廉、勤政、节约的法官职业道德风尚。
规范管理,营造艰苦朴素、公正高效的办公环境。该院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要求,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设置与采购,就是打印裁判文书和复印材料的纸张也要做到两面使用,对于超出标准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严格监管,形成制约有效、求真务实的审判作风。完备的制度运行流畅,需要严格的监管。该院形成了院长不定期抽查、纪检组定期检查、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突击检验的监督机制,对节约者予以表扬,对铺张浪费和不清廉者予以严惩,形成制约有效的勤俭威慑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集约型法院的建立。(作者:河南郸城县人民法院 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