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某标准件厂工人钱雪明为贪图便利,擅自违规将未经处理的生产污水直接排放至污水管网。3月13日上午,涉嫌污染环境罪的钱雪明被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
钱雪明系海盐某标准件厂工人,负责厂里生产污水的处理工作。2013年9月的一天,因污水处理设备的出口被淤泥堵塞,钱雪明叫同事帮忙用水泵将出口冲开。口子被冲开后,冲出来的淤泥将钱雪明身上弄脏。此时,只要将污水排放管往阴井口一拖即可,但急着冲澡的钱雪明却直接将排放管拉到了污水管网的排放口,把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到了污水管网中,后被环保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测,所排污水中锌浓度为190mg/L,PH值1.92,严重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综合钱雪明犯罪事实和情节,鉴于其能坦白,法院当庭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偷排污水是违法的,我也知道,我现在很后悔。”法庭上,钱雪明说。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该院新浪官方微博“@海盐检察”进行了全程“直播”,就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细节及庭审现场图片进行了发布,让网友如临现场、深受教育。这也是海盐县检察院深入推进阳光检察的一个重要举措。
2014年,该院将以公开促公正,积极搭建以检察手机报、检察微信、检察微博等新媒体为支撑的三大互动平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行检察环节终结性法律文书和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建立控告、申诉当事人网络查询系统,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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