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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联动普法服务地方旅游经济发展

2014-03-18 16:24: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院网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江苏昆山法院以服务旅游消费为主题,以旅游巡回法庭为载体,结合《新消法》的新亮点新特色进行普法宣传,帮助广大旅游消费者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促使旅游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加快昆山旅游度假区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

  3月14日,昆山法院联合工商局等部门与昆山市巴城镇阳澄湖蟹协会召开座谈会,巴城法庭庭长结合即将实施的《新消法》对该协会进行了普法宣传,希望昆山阳澄湖大闸蟹协会会员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好阳澄湖大闸蟹品牌,保障消费者权益。该协会负责人对今年螃蟹的进苗、养殖水域、养殖方式、饲料喂养、出售方式、是否存在外来蟹冒充本地蟹等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并表示将积极向协会成员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推动阳澄湖湖大闸蟹品牌建设。当日,昆山法院法官还走访了巴城镇多家蟹舫和老街店铺,发放有关《新消法》的宣传资料。

  3月14日,昆山法院千灯法庭法官走进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千灯镇的旅游景点进行法律维权咨询,以促进千灯镇旅游业、消费业的规范运营,助推“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

  千灯法庭法官向旅游消费者讲解旅游维权法律常识,耐心回答了旅游者的各种消费法律疑惑并告知旅游者多项维权渠道。随后,法庭工作人员组织旅游行业经营者代表及部分游客召开座谈会,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旅游法》中的重点常用法律规定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出了细致的讲解,并就经营者提出的如何划分旅游消费侵权举证责任、如何实现旅游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责任及消费者提出的消费侵权举证难、维权途径不畅通等问题一一做出了解答。(作者:欧平 许廷廷)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