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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执行告知 案件进展明明白白

2014-03-18 08:41: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官向当事人告知执行案件进程。

  我是北京市卓航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过多起执行案件。不久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的一件执行案件,让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2012年,我代理了北京李阳疯狂英语培训中心与段某租赁合同纠纷的执行案。我的当事人为了扩展业务,在北京市延庆县向段某租了几套房,租金每年30万元。合同签订得很顺利,双方均以为会有一次愉快的合作,但是没有想到在合同履行中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问题。

  根据合同约定,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水费由房主段某承担,然而一个月后当地村委会却上门来向我的当事人收取水费,而且水费高得惊人——一个月3万元。为水费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下,我的当事人决定和段某解除合同。

  根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段某向我的当事人返还部分租房款25万元。裁决发生效力后,段某却始终没有还款,不得已,我们向北京一中院申请执行。

  案件很快就被受理,受理当天我接到了承办法官的电话,是一位叫范红萍的女法官,电话那头的声音非常亲切。范法官告诉我,这个案子的执行立案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已经给我们邮寄过来了,并询问我们什么时间方便去法院沟通情况,以便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我随即表示全力配合法官工作,约好第二天就去法院谈这个案子。

  第二天,我在法院接待室见到了法官,被执行人段某也来了。法官首先要求段某必须履行生效裁决书,但段某称自己没钱。法官要求段某7日内必须履行,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因为当时对他的财产情况并不掌握,我再次打电话向法官咨询。法官告诉我不掌握段某的财产状况也没关系,法院会依职权查询段某的银行存款、住房、车辆等财产情况,并及时告知我。

  在此后的执行过程中,范法官通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联动系统,向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公安局以及多家银行查询段某的可执行财产。案件流程的每个环节、每一步进展情况,范法官和她的书记员都会主动给我打电话,告知法院即将采取的措施以及哪些环节需要我们配合。法官的这些做法让整个案件处理流程明明白白,让我和我的当事人最初对案件能否顺利执行、法院能否公正办案的疑虑尽消,让我们对执行结果充满了信心。

  由于范法官的尽职尽责,段某在延庆的另一处房产很快被找到并查封,我满心欢喜,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段某拒绝还钱,只要法院把这处房产拍卖掉,我当事人的钱就能全部收回。没想到的是,在法院查封段某的房产并张贴公告后,一名案外人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称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和段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付完全款并一直居住,只是没有去办理过户。依据法律规定,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法院的处置财产程序必须中止。

  因为案外人的原因,房屋没有办法及时拍卖,段某又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使这起执行案件陷入了僵局。为了避免久拖不决给当事人造成更大损失,法官与段某多次沟通后,段某终于同意分期给我们共计18万元,每期给付3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本以为案件就此解决,没想到段某毫无诚信,在支付9万元后再次以手头没钱、还不起为由拒绝支付。

  我们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与此同时,我又接到了范法官的电话,在电话那头她告诉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公开工作举措,我们马上要通过互联网首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了,段某就属于这类被执行人。我相信一旦名单公布会给段某施加极大的压力!”在法院公布了段某的名字后,段某迫于压力迅速联系了法院,并将剩余执行款履行完毕。

  法院通过公开执行信息,让所有申请执行人都能明明白白地了解到自己的案件进度,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充满信心。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有理由相信,破解执行难指日可待!

  链接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北京一中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任务要求,制定了《落实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深化司法公开举措的目标任务。

  在执行公开方面,该院严格落实有关告知义务的各项规定,实现执行阶段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的全程告知。积极实行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定期通过法院互联网站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并与银行、工商等部门建立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对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2013年,北京一中院共执结案件898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31.6亿元。(口述:时子越 整理:常鸣 伍涛)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