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漠河县检察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大教育、监督、奖惩和引导工作力度,切实筑牢“四道防线”,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利用每周的学习日组织干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省检察院关于违反廉洁从检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并经常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在办理案件上坚决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办金钱案,从而为干警筑牢“不想违”的拒腐防线。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办案跟踪监督制度》,制定了重大节日和重点案件检务督察工作办法,深入每名干警所在社区及其家庭对干警八小时工作以外的生活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将监督范围延伸到干警业余的生活、作风、交友等层面。设立了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将干警廉政考评情况、个人廉政学习心得、工作总结、拒礼拒贿、奖惩等情况都一一记录在案,以此作为年终评价和考核干警的基础性材料,形成制度、落实、督查三位一体,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从而为干警筑牢“不能违”的制度防线。 三是加大奖惩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类分项进行细化,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进一步完善岗位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等廉政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院领导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等活动,对于干警廉政情况考评结果优秀的优先提拔任用,对发生违纪情形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从而为干警筑牢“不敢违”的纪律防线。四是加大引导力度。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谐社会”、“析案明理”大讨论等各项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得支部创先有标准、党员争优有标杆,努力营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从而为干警筑牢“不愿违”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