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3月15日电(记者任玮)记者从宁夏银川市纪委了解到,近年来,银川市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践行“抓早抓小”,强化“小事”问责,严查“三不”案件,做到对不廉洁、不勤政苗头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起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作用。
据了解,针对机关管理中一些干部存在入门不守规、占职不担责、领薪不用心、做事不顶事、把事不当事等行为,银川市相继出台了《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问责办法》等7个问责制度,以“纪律规范”着力惩治各种“不当行为”,以“小事”为抓手,实现对“人”“事”的有序管理。近3年来共对117个单位、684人进行了“小事”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24人。
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一直是银川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着力点。这些案件经过剖析,可总结为“三不”案件,即:职级不高,影响较大;金额不多,性质恶劣;事情不大,反映强烈。2013年,银川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的243件案件中,“三不”案件有210余件,占初核案件的86%。银川市通过坚持“一案一检查一建议”制度,督促建章立制,整改提高。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加大对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节日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的暗访力度,狠刹“节日腐败”。对顶风违纪人员,紧盯不放、严厉查处,2013年共发现不良行为78起、约谈单位31个、问责81人,制定整改措施109条。
此外,银川市纪检监察部门还确立“不勤政就是腐败”的观点,从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中加大对庸、懒、散、慢、乱等“不勤政”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将一些性质严重的不勤政行为上升到纪律层面立案查处。并在全市开展不勤政“问题点”和廉政“风险点”双排查活动,警示告诫干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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