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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山南地区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014-03-14 14:34: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西藏日报 

    山南地区共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72处,其中文物建筑192处。2013年,山南地区积极推动开展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各县结合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在辖区国家级、自治区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分别确定2个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县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积极推动了此次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高度重视 层层落实

    山南地区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并于2013年底及时组织表彰先进单位。山南地区各县县委、政府细化制订《关于开展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确定试点单位,层层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各县统战、民宗、宗教办、文物及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实地调研,因地制宜,狠抓实效,扎实有效的推进了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试点工作。期间,全地区各县共成立16个调研指导小组,实地调研寺庙文物建筑237家次,对寺庙僧尼进行集中培训32次,指导消除火灾隐患283处。

    落实资金 强化保障

    为确保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切实按照地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对各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从有限的财政收入中划拨专项资金作为活动经费,落实保障。期间各县总共投入资金334.89万元,其中,隆子县92万、措美县64万、曲松县35.51万、加查县34万、错那县20万、桑日县18万、琼结县16万、扎囊县15.5万、乃东县12万、洛扎县10万、贡嘎县7万、浪卡子县3.88万。

    突出重点 确保安全

    试点工作中,山南地区各县以解决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达标等问题为重点,着力夯实寺庙文物建筑自身防控火灾基础,确保消防安全。期间,各试点单位共建设消防水池34处共644立方米、室外消火栓38处,在主殿外安全场所设置集中酥油灯房47处,规范电气线路敷设30586米,增配灭火器1544具、手台机动泵37台,以及消防器材架、消防铁锹、水桶、水枪、水带、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共3800余件,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等藏汉双语制度牌307块,大大提升了寺庙文物建筑自身防控火灾水平。

    强化宣传 夯实基础

    试点工作中,山南地区各县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开展集中培训和上门宣传教育,确保寺庙管理人员、僧人掌握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做到“三懂四会”,努力培训一批寺庙消防工作“领头人”、“明白人”,提升寺庙自身防控火灾能力;同时,山南地区消防等部门利用佛事活动期间人员集中的契机,在活动现场设立消防宣传咨询点,向僧人和朝佛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全面提升群众和僧人消防安全意识。期间,共开展寺庙消防知识培训57次,培训寺庙管理人员及僧尼2600余人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6300余份。

    探索加强寺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寺庙文物建筑文化遗产消防安全,对传承弘扬民族文化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目前,山南地区正紧密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积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加强辖区寺庙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寺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夯实寺庙场所防控火灾基础,不断提升寺庙文物建筑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