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江苏盐城中院第二法庭内座无虚席。中院组织对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和一起销售假药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某等7人用工业盐生产假冒小包装食盐并予以销售,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丑某等3人销售假药,被判处一年或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对这两起制假售假案件予以从严惩处,体现了法院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
严惩制假售假行为,依法维护百姓合法权益,是该市法院加强民生司法的一个缩影。为了扩大民生审判、执行工作影响力,盐城中院当日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十大民生案件。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更加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案件的公正促法院的公信,以法院的公信树司法的权威,通过办理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满意度。”(作者:许雪峰 王峰)
·广州警方破获一批制假售假案件
·沈阳警方开展雷霆打击侦破多起制假售假案
·广东侦破制假售假刑事案件2575起
·广东公安:集群作战全链条打击制假售假
·江苏宿迁摧毁一制假售假团伙 查获冒牌女装近万件
·[视频]公安部严打制假售假 督办案件全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