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强调,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人员流失等问题和困难。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过去一些被认为是鸡毛蒜皮、不值一提的小事,如今往往也要在法律上讨说法。如在一些地方,“有困难找民警,有矛盾找法院”的俗语在群众中口口相传,说明法治建设成果不断彰显,司法机关公信力不断提升,同时也加大了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的工作负荷。
由于大量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都发生并处理在基层,使得不少基层司法机关人才、经费短缺,工作量超负荷,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这一问题更加明显。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展现出良好的职业风貌和道德品格。基层政法干警的感人故事,人们已经听得太多太多。但他们不容乐观的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却很少引起社会关注。很多基层法官长期默默付出,靠的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对法治事业的执着信仰,对人民群众的赤胆忠心。
加强司法职业保障,重点是要更多关注基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给予他们更好的个人待遇、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基层司法工作。这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加强司法职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职业门槛、培养体制、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方面多管齐下。
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一个门槛。不发达地区基层司法机关人员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是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一些地区还形成“想扎根的难通过,能通过的留不住”的状况。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考试与司法人员培养选拔的相关配套制度,既把握好准入门槛又体现出务实要求。对于已经进入基层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则需要科学管理、科学分类,设立合理有效的遴选制度和激励机制,做到人尽其才,避免人人都去挤行政领导职务的独木桥,以致人才流失。
充足的经费保障对于基层司法机关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过去,地方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通常由地方各级财政承担,在不发达地区往往难以维系,经费保障水平也参差不齐。对此,应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于司法职业保障的相关责任,尤其是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经费投入,下力解决司法机关“钱袋子”问题。执法办案靠干劲也要靠装备,服务群众讲软件也要讲硬件,在经费有保障的基础之上,还应对办案装备进行改进,完善执法条件,尽力满足基层一线办案人员的执法需要。
河南一名法官穿尿不湿审案的故事曾经引发热议,质疑者有之,当笑话听者亦有之。记者深入采访后发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背后反映出的是政法干警对职业的坚守和从业的不易。许多类似的例子告诉人们,加强司法职业保障是一项紧迫而又事关全局的工作,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做大量细致务实的工作,才能真正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