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两做一推”专项工作,延边州公安局紧紧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探索以思想、班子、制度、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等五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队伍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四个能力”“两个水平”,有力促进了各县(市)局工作,实现了“保队伍、促工作”的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对暴露出的苗头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解决、保证队伍的健康发展;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打造成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的系统工程;明确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防止滥用手中的权力,造成违法违纪问题;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二是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以制管人,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一整套比较系统的廉政建设、队伍管理、业务规范、勤政便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作为执法活动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警戒线,成为警务活动的“指南针”“方向盘”,杜绝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用制度管住民警;对案件卷宗、涉案财物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无法办结或已办结而未移送的案件卷宗统一归档管理。移送或转交案件卷宗和涉案财物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涉案赃款妥善保管,赃物定点存放,明确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收缴、退还和没收保证金,严格执行专户办理。
三是强化三项措施,严格执行条规禁令,大力推进监督机制建设。强化督察抓监督、机制抓监督。大大增强了群众对窗口民警的直接监督力度,提高了民警的办事服务效率。在认真落实公安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敢于接受、积极欢迎外部监督,落实警务公开;强化责任抓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研究制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有责涉警上访,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到位,并且把有责涉法信访案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单位的考核。
四是加强考核奖惩,激发队伍活力,大力推进激励机制建设。根据工作实际,把重点工作、硬性工作、可以量化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分门别类地制定符合基层不同岗位特点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奖惩措施。通过严明奖罚措施,达到奖优罚劣,最大限度地抑制和减少了队伍中存在的消极现象,激励队伍奋发向上。针对岗位不同和民警家庭状况的个性差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平衡。积极解决民警的生活困难,通过各种渠道,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困难民警投身公安事业的自觉性,增强队伍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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