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政治家管仲曾经说过:“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律作为治国的标尺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作为这道最后防线的守护者要做到秉公持正、高效为民,司法公开是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达到这个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审判权的运行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才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这无疑对司法运作过程中的公开化在内涵、程度和方式上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三大公开平台的建立实际上是法院主动打开“神秘”大门,把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拿出来“晒”,通过制度挤压司法权寻租空间,倒逼司法质效提升。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通过上网,发现多个法院都开通了官方微博,法院通过微博发布工作信息、直播案件、回馈网民意见,这是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方式方法的一大创新。薄熙来案的审判正是通过微博直播的方式,让我们普通老百姓了解到了庭审程序及双方控辩内容,才有了群众对薄案判决结果的普遍认可。
当然,司法公开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当前已进入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的新媒体时代,司法权力的运行同时受到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网络审判”、“新闻审判”,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这种挑战,法院要迎难而上,在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的基础上勇于直面社会公众的监督,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全国人大代表 龙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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