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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4-03-09 14:52: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次执法不公、一个环节的程序不规范,都可能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规范执法是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很重要的因素。”谈到“深化规范执法、建设法治公安”这一话题时,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说。

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5年多来,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连日来,接受记者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对公安机关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的同时,也对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建设法治公安充满期待。

明确任务目标,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攻坚克难新阶段

“这是深化公安工作改革、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提升人民满意度的新举措,对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着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许文有这样评价公安部出台的 《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以下简称《任务目标》)。

据了解,《任务目标》对今后3到5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从执法能力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管理建设、错案预防机制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建设、执法公开建设和执法示范单位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了总计43项具体的工作任务。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任务目标》的出台,标志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到攻坚克难的新阶段,必须用法治思维武装全警。始终坚持 ‘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规范执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始终坚持‘对执法过错零容忍的红线’,确保红线绝不触碰、底线绝不逾越。”许文有说。

许文有认为,正是这种法治思维,才使得公安机关有效破解了社会治理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人民群众的褒奖。

结合沈阳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许文有深切体会到,建设“法治公安”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真正将《任务目标》明确的43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增强依靠科学技术发现、提取证据以及检验、鉴定的能力,切实实现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以及“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

来自公安部的资料显示,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5年多来,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执法实际,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了一大批执法操作规范,以期建立覆盖全流程的公安执法制度。如公安部制定了29万字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执法大纲,仅省级公安机关就制定了2800余个规范性文件。

提升执法主体素质,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2013年11月,12万名民警走进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考场。同时,10万名公安法制员中的精英代表齐聚北京,在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中一较高下。

不少受访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难度,相当于国家司法考试,它是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的评定、法律思辨能力和综合解决执法问题能力的检测,考试内容侧重于公安执法办案法律理解适用。

据了解,按照规定,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理案件,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得晋升职务、警衔。只有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方可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而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则将被纳入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人才库管理。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各种实战培训,使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作战能力有了明显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这是很多代表、委员的感受。

全国人大代表、更香集团董事长俞学文认为,公安民警的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民警每天的工作量非常大,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民警在精神、身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要通过划界限、定规矩,围绕执法主要流程建立一套标准体系,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和细化执法标准,使民警执法更便捷、从容,也可以避免随意执法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问题,法制员从源头促进规范执法

“现在,规范执法成了民警的口头禅和日常的执法行为方式,法制员功不可没。法制员在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执法问题,把执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不仅有效带动了基层执法质量的全面提升,还为公安机关领导分忧解难、帮忙把关。民警普遍反映,当他们遇到执法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总有法制员在身边。”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大阳沟派出所所长郑尚伦说。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在一线执法单位派驻或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0万余名,95%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和98%的派出所均配备了法制员。坚守基层、默默耕耘的10万余名法制员,已经成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一支重要力量。

平时因工作关系经常与民警接触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深有感触地向记者介绍,全面建设 “法治公安”,10万余名法制员任重而道远。现在,群众法治观念强,基层民警执法办案风险高、责任大,法制员分布在基层一线科所队,一次纠错可能是微小的,一个提醒或许是简短的,但毋庸置疑,这点滴力量汇聚起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全国公安机关的努力目标,更是人民群众的期待。(记者 张 彬)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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