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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检察院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014-03-07 11:03: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3月4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要正确把握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坚决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在根治“四风”上见成效、在执法为民上见成效、在整改建制上见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成三个小组开展活动。院党组是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梁春紫 孙松玲)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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