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省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全面总结五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围绕实现法治公安、法治云南目标,对我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会上,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平同志作工作报告;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同志宣读表扬通报。厅直各单位及铁路、港航、森林公安局、走私犯罪侦查局主要领导;厅法制总队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长助理、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嘉武同志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会前亲自主持研究部署,并多次修改讲话内容,因处置昆明“3·01”事件无法出席会议,讲话以文件形式传达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杨厅长指出,过去的五年,是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的五年。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目标引领、项目推动,强化领导、强力并轨,整体推进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管理等各项建设,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并第一批通过了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检查验收。杨厅长强调,要增强责任意识、问题意识、争先意识,坚持从基础性、全局性的高度继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化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管理工作,围绕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紧扣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民满意度持续上升的工作目标,持续深入推进今后一个时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杨厅长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条块两个主体的作用;要强化保障力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蒋平副厅长代表厅党委对全省公安机关5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形势,并要求进一步明确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提升执法质量;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使用,提升执法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提升执法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李刚主任宣读了《关于对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关于对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场所示范点予以表扬的通报》、《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优秀执法制度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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