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3年7月以来,在中央第十七督导组精心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周密制定院机关实施方案和对全国法院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的目标。第一批活动的经验和成果表明,在法院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是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对于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用“五心”接触群众
程德宏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总工程师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是解决“四风”问题,首要的便是解决好对待群众的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人民法院在这项活动中,抓住了这个关键,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疏导了群众的情绪,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我认为这得益于法院坚守了自己的司法为民之“心”:一是诚恳虚心。以开门纳谏的勇气和容人批评的雅量,主动收集、虚心倾听群众的批评意见。二是亲和耐心。认真倾听群众意见,让人民群众有机会、有地方表达自己的诉求。三是尊重热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不“冷、硬、横、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四是将心比心。知当事人之忧、之难、之需,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寻找解决矛盾纠纷最妥当的方案。五是体贴暖心。在办理涉民生案件时,认真研析矛盾纠纷成因,深入当事人内心,摸准症结,解开心结。
用制度联系群众
刘钟俊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要达到密切联系群众的目的,必须保障联系群众渠道的畅通,充分倾听民意诉求,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许多做法可圈可点。
如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聘请特邀监督员,引入第三方听证机制,创设各种接访机制等做法,充分发扬了司法民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参与度。
在司法公开方面,立案、审判、裁判文书、执行等平台打造着“看得见的公正”,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信任司法。我所了解的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就涵盖了网上预立案、案件进度查询、执行线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曝光等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
用实效提升公信
秦希燕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把活动与提升司法能力、完成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以完成审判工作质量检验活动成效,以活动实效推动司法公信力提升,这就是群众想要的活动。
人民法院在活动中,首先在坚持标准和正确导向上下功夫,精心设计出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力争做到任务定时,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任务不漏项、步骤不走样、工作不脱节。
同时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在突出特色和服务审判上下功夫,精心设计体现法院特色、符合司法规律、党员干部普遍接受的自选动作,组织召开各支部查摆问题专题交流会,通过领导点、互相学、大家帮的方式,为基层支部查摆问题听诊把脉。
另外,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真诚听取意见、真正听进意见、真心改进工作的要求,注重在群众意见中找准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找准问题、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找准问题。紧紧抓住“解决问题”这个关键,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
用行动转变作风
贾晋中
全国人大代表,朔黄铁路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我个人感觉是法院的作风真真切切有了转变,这绝不是一次走过场的活动。通过和法院系统的多次接触,我感觉法官在办案、做事方面的作风有了很大转变。
就我了解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活动的情况来看,领导干部自身带头贯彻活动内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己的行为带动法院整体作风的持续转变,这后续的成效是值得期待的。群众都是将心比心,现在老百姓说起法院工作,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记者 陈小康 通讯员 钟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