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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014-03-05 14:07: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3月4日下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第七督导组一行6人和市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红日主持。

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晓鹏作动员讲话,他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二是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在根治“四风”上见成效、在执法为民上见成效、在整改建制上见成效、在整改建制上见成效。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检察院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成三个小组开展活动。院党组是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

最后,市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才铭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她代表督导组讲了几点要求:一是把握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二是要认真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严、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突出自身特色,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三是扎实开展督导活动,为顺利开展提供保证。

督导组对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各个环节工作做出的全面部署和精心设计的活动载体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后,市委第七督导组对市检察院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梁春紫)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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