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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加强法院管理 推进公平正义

2014-03-05 10:11: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加强法院管理 推进公平正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院长 宋国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如何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的讲话为人民法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内功,加强法院管理,促进公平正义,无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规范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效能

  审判管理应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使审判管理的职责。一是建立以审判委员会为中心的审判执行工作指导体系,明确界定审判组织之间以及分管副院长、庭长、审判员(执行员)之间的关系,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审判委员会、院长承担对审判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的职责,准确研判审判工作运行态势,总结审判经验,及时发现并处理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院长、庭长、审判长在依法监督指导办案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管理法官、管理案件的职责,把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和审判效果管理等各项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二是建立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中心的审判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审判节点管理。对案件立案、送达、保全、审理、执行到评查归档的每一个实施环节进行有效监控,设定运转时限,减少非诉讼时间浪费,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判过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审判结果公正高效,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开展审判管理,要坚持服务审判的理念。审判管理要尊重审判规律,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和管理的方式方法等,要充分考虑审判工作的特点,符合审判工作实际。审判管理要为审判权的依法、有序运行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必要的保障。既要通过管理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又要在管理中尊重法官的权利,关注法官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司法效能。

  二、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公平正义

  审判权只有在阳光下运行,在人们的监督下行使,才能遏制腐败,防止不公,实现公正。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人民法院应与时俱进,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一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将法院地址、联系方式、管辖范围、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法官等级等全部“家当”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时刻接受监督。通过密码查询,向当事人公开审判节点信息,促进审判程序更加规范、有序。二是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提升法院司法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在政务网站的醒目位置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链接,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将其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通过裁判文书的全面公开,人民法院的每一名法官的“司法产品”都将面临社会公众的检验和审视,这将促进每一个法官自觉地、不断地提高司法能力。三是全面推进执行公开,缓解“执行难”。人民法院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标准和根据、执行风险提示、悬赏公告、拍卖公告等。实现执行信息法院间共享、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银行、房产、车辆管理等各类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

  三、用铁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习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人民法院应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把十八大精神学习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把理想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建设干部队伍的首要标准。强化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抵制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司法权是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这就要求司法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而且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人民法院必须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人民法院应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关系,完善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履职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人民法院应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纪律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违法办案问责纠错机制,促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改进司法作风,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努力用铁的纪律带出一支过硬的队伍。

  四、落实群众路线为民司法

  公平正义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上,只有通过细致而扎实的审判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得到群众的公认,让法院的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人民法院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只能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就是要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要求法院干警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把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宏伟目标与群众的现实利益联系起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群众路线,要始终坚持把司法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真挚的感情工作,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

  一是要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通过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小额速裁、就地开庭、巡回审判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实行诉讼费减、免、缓,确保每一位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给予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对赡养、人身损害赔偿、欠薪案件等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全程督办,高效办结。二是加强调解工作,通过构建大调解机制,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调解,深入扎实和耐心细致的开展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化解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案结事了”。三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意识,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常怀爱民为民之心,常存便民利民之意,自觉主动地将群众路线贯穿到每件具体案件审理过程当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通过“和谐司法”、“民生司法”,确保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断进行审判管理创新,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从而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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