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努力践行省高院提出的“八项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去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7953件,办结106417件,同比分别上升8.72%和8.11%,结案标的额166.74亿元。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4.24件,高于全国平均数2倍。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台州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一审刑事案件9999件,审结9924件。其中,严惩杀人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案件4242件6195人;惩处涉黑涉毒、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504件4559人; 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28件1319人;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件125人。
全市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理温岭“2·23”特大放火案、蔡木利等20人集团贩毒案、褚卫月特大集资诈骗案等一批大要案,为2086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4030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838名服刑人员裁定减刑、假释。同时,重视被害人权益保障,使597件刑案被害方获得7919.41万元的经济赔偿款。
在妥善调处民商纠纷方面,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54464件,审结53280件,同比分别上升7.57%和6.42%。出台《民事审判调研与指导》,有效应对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群体性案件激增带来的压力,规范裁判尺度,维护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以保障交易安全为重点,审结商贸、金融、股权和房地产等合同类案件33888件,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7520件,切实维护公序良俗; 以保障受害人权益为重点,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案件7955件,积极倡导和谐风尚。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4件,审结585件,并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形成保护合力;审慎高效实施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禁令、边控等强制措施,及时制止侵权、打击犯罪。
创新调解方式,积极引导双方从纷争对抗走向合作共赢,也是台州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全市法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自动履行率在95%以上,名列全省前茅,无一引发信访或上访,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去年,台州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0件,审结343件,同比分别上升1.23%和下降4.99%,经协调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为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行政相对人撤诉的占42.27%,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852件,裁定准予执行3619件,准执率为93.95%,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此外,全市法院还大力提升执行成效,受理执行案件39660件,执结39552件,同比分别上升10.54%和11.9%,执结率为92.64%,执结案件中实际执行率为69.49%,执结标的总金额56.39亿元,同比上升70.05%。
积极保障经济发展
台州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三改一拆”依法推进的若干意见》,明确“全力支持、依法审查、加强互动、提前介入”的工作思路和相关工作制度,为“三改一拆”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台州市委转发该《意见》并要求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省高院亦向全省法院推广。
全市法院兼顾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和重点工程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有机统一,依法稳妥审执涉“三改一拆”案件,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无一发生。对顶风抢建违法建筑的陈某某一案首次以司法裁决方式确认“即查即拆”的效力,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
为积极服务金融改革,台州法院发挥司法裁判引导功能,坚决遏制民间融资的高利贷化倾向和非诚信诉讼行为,引导市场规范化和阳光化发展,及时有效地保护合法债权,共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18670件,涉案标的额71.21亿元。全市法院还主动协同党政部门协调平衡银企、劳企及企业间利益,避免连锁纠纷;试行金融借款合同送达方式、地址事先确认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开展“金融案件执行服务季”、“不良贷款清收月”等活动,集中力量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为保障企业发展,台州法院按照“甄别分类、区别对待、有扶有破”差异化处置原则,审慎审执13件破产案件,努力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资产重组而起死回生。同时,针对涉集资类犯罪企业破产审理中企业债务确定难等问题,深入开展课题调研,省高院委托该院代拟并下发的《关于审理涉集资类犯罪的企业破产案件纪要》吸收了课题的主要成果,规范了全省类似案件的审理。
台州法院妥善处理涉外商事纠纷,通过采取限制外国人出境等边控手段,切实解决外向型企业追讨货款难等问题。此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重点企业设立“联络站”,支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助推该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确保司法公正便民
台州法院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支撑,质效评估分析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质效预警和通报,组织专项检查和督办,使全市各项主要评估指标继续保持良性态势,人均结案数、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等11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全市法院投入1900余万元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全省二级专网和三级专网的优化,审判、执行、安保“集中控制中心”基本建成,170个数字法庭实现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像率达93.47%。同时,扎实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市中院被省高院评为“档案电子化二级达标单位”。
为深化阳光司法建设,台州法院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大对开庭、执行、拍卖等信息上网公告的力度,公开审判流程,全市有1万余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健全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等机制,举办公众开放日251次,发布法院快讯5万余条,形成网络、媒体、数据全方位的公开体系。
全市法院以创建“示范文明窗口”为契机,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推行导诉制度,简化立案手续;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准予4393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56.21万元,向213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8万元。
全市法院还畅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涉民工工资案件3030件,为3162位务工人员实现工资款3390.1万元。与此同时,推广网银转账方式支付执行款、返还诉讼费,减轻群众诉累;在全省首创公益拍卖常态化机制,首例高达2.36亿元的标的物为37名申请人节省佣金300余万元; 坚持网拍优先,力争债权最大化,全年累计网拍211件,成交总金额3.3亿元,成交率达68.7%,平均溢价率达59.66%,最高达787.5%,节省佣金1055.48万元。
在强化复查信访工作方面,全市法院去年共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90件,审结3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7.8%和110.39%,经辩法析理,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诉26件,坚持信访积案清理,化解积案91件,申报最高法院备案终结8件,全年实现信访安全零事故。
努力提升队伍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浙江法院“十个一律”要求,台州法院开展“以实干论英雄”、“改进司法作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对照“四风”种种表现,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全市法院共开展庭审作风明察暗访和视频抽查700余次,市中院先后进行审务督察13次,并对临海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巡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树,全市法院共42个集体和5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的表彰。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提升“五大能力”的要求,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尽快胜任工作,组织全市522名法官参加38期各类培训,推进新法贯彻落实。
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台州法院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根据司法业务特点制定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惩防体系的制约力。同时,深化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通报反思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举行法官宣誓仪式等,筑牢干警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集中开展会员卡清退、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并在全省首创人民法庭“深度廉政文化”模式,发挥廉政文化的感染渗透作用。
全市法院认真办结市“两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9件,并主动落实法院重大工作、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接受评议监督,积极整改落实。一方面,聘请代表、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接访、参加案件评查,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邀请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9次,共审查检察院抗诉案件61件,其中审查刑事抗诉25件,改判发回16件,维持9件;审查民事抗诉36件,改判发回7件,维持24件,调解等其他方式结案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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