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厦门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部署,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平稳。全市共发生立案道路交通事故56起,与去年春运同期相比下降18.84%。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
厦门市公安局成立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郑东强为组长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春运工作早研究、早谋划、早部署,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局动员部署会。各公安分局和交警支队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春运期间,王蒙徽、詹沧洲、张灿民、倪超、林锐等省市领导和各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亲临一线检查督导,推动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从源头入手,夯实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基础。一是严把车辆、驾驶人安全关。清理驾驶人287人、客运车辆220部、危化品运输车辆21部,联合安监、运管、旅游等部门,深入运输企业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对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禁参加春运。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会同公路、安监和道路产权单位,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尤其是客流密集的路段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新增、修复缺失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同时对正在进行的占道施工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减少因施工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加强路面管控,净化交通环境。
依托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点),以点带面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一是启动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点)8个,联合交通综合执法部门,24小时驻勤,结合1569个临时执勤点,检查长途客车辆35568辆次,客运包车33579辆次,排查隐患659辆次。二是以国省道、客运线路以及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点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无牌无证以及摩托车不戴安全帽、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在春运各重要时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8次24小时统一执法行动,形成整体声势,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共出动警力1258次、警车323辆次,设置临时执勤点130个,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62起。四是在学校开学之际,认真落实护学岗的警力安排,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四、加强指挥调度,强化区域交通管理。
重点加强春节旅游、探亲高峰流、节前节后务工学生往返高峰流以及重要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实行联勤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各分局通过定点执勤和交叉巡查,加大路面动态管控力度,快速处置路面突发情况,提高重点商圈和客运场站、码头道路通行效率,圆满完成海峡新春焰火晚会、元宵灯会、青礁慈济东宫春节庙会等重要活动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任务。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微信等媒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情满旅途、交警同行”宣传氛围。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教育,通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农村开展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宣传和免费发放粘贴工作以及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5.5万多份,设置宣传提示牌118块,通过广播、电视开展宣传活动124场次,发送宣传提示短信1.5万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