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意识更高 断案更受尊重 审判更具权威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异地管辖试点是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行的改革与探索,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
2013年1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唯一一家试点法院,当年5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实行行政案件集中异地管辖审理。众所周知,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一直是行政诉讼中的“三大”难题。那么,抚州“试水”“民告官”案件集中异地管辖审判之后,该院是如何破解“三难”症结?“民告官”案件实行集中异地管辖后,是否到达了当初预期的效果?
请看本报来自抚州的采访报道。
解开百姓怕打行政官司的心结
2014年春节,对于黄隆持、聂少芬夫妇来说,无疑是最开心的一个春节。黄隆持说,主要是因为告资溪县医疗保险局的官司赢了,执行款也按照协议分步执行到位。
原来黄隆持、聂少芬夫妇诉资溪县医疗保险局这场医疗行政给付官司,之前打了两年多都杳无音讯。直到2013年10月,抚州中院试点行政官司集中异地管辖之后,案子才有了转机。
黄隆持、聂少芬夫妻本是福建三明人,其子黄启云在资溪县某企业工作,因工出差期间发生车祸死亡,后被认定为工伤。2010年,黄隆持、聂少芬夫妇向资溪县医疗保险局提出要求给予其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该局却不给答复。之后,夫妇俩于2011年向资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资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资溪县医疗保险局作出答复,但该局拖了近2年时间,都未给出一个答复。
随后,当事人黄隆持、聂少芬夫妇根据抚州中院集中管辖方案确定的管辖法院原则,直接将资溪县医疗保险局告到南城县人民法院。南城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原告黄隆持、聂少芬夫妇于2013年10月11日与被告资溪县医疗保障局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在一年半以内分三次给付原告工伤保险待遇共20万元,2014年1月10日前给付5万,2014年6月10日再给5万,最后在2015年3月10日前给付10万元。
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抚州中院作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唯一一家试点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行政案件集中异地管辖审理。而抚州中院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确定3个基层人民法院(临川区法院、南城县法院、黎川县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集中管辖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
抚州“民告官”案件实行集中异地管辖之后,带来良好的效果。抚州中院院长柯军称,首先是老百姓维权意识增强,诉权保护力度加大。去年5月以来,抚州市三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5件,审结205件,其中撤诉148件,撤诉率达72.2%,南城县法院撤诉率更是达到了81.2%。
据了解,试点工作开展后,抚州市的三个集中法院制定了试点工作问卷调查表,并随案发送,发出问卷调查表400余份,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从问卷调查表反映的情况看,100%的当事人对此项制度持赞成态度,均认为有益于防范地方干预,有利于司法公正,能让老百姓更加相信法律,行政审判公信力更具权威。
“民告官”不再是“鸡蛋碰石头”
“民告官”案件即行政诉讼案件,也被民众形象地比喻为“拿鸡蛋碰石头”。
有人认为,这种比喻既贴近当前的实际情况,也反映出民众对“民告官”现状的无奈。本应体现一个国家法治化建设重要标志的行政诉讼,司法实践的情况并不乐观。
其中“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是目前行政诉讼遇到的三大障碍。”知名律师刘平指出,这其中立案难最突出,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最多,很多基层法院都存在有案不收、有诉不理的情况,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而是让当事人在三级法院来回跑。
“民告官”案逐年增加,但胜诉率却鲜有变化。以沿海发展地区的江苏省为例,该省2013年的“民告官”案件一共有4100起,胜诉率不足5%。
“有的法院在立案后迟迟不开庭,而是通过对原告做大量工作来劝说原告撤诉;也有些案件即便民众胜诉,也常常遭遇执行难的困境,胜诉后依旧什么都得不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坦言,当前不少“民告官”案件确实举步维艰。
而抚州中院实行“民告官”案件集中异地管辖审理之后,“民告官”不再像之前的“拿鸡蛋碰石头”。抚州中院行政庭庭长上官笑东用了一个数字来说明这一事实。上官笑东称,今年1月以来,三个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4件,审结5件,其中撤诉1件。而去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0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8%。部分基层法院如南城和资溪法院连续几年无本土案件,而试点工作开展后,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有三四个案子到法院起诉,老百姓维权意识开始增强。
“抚州模式”改善了行政审判环境
2013年11月6日,全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暨庭审程序调研座谈会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召开。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7个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法院,上官笑东作为江西的派出代表在会上发言,交流该院试点工作的经验。而在这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分管行政案件的副院长江必新副院长就“抚州模式”进行调研。之后,江必新称,“抚州模式”改善了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对于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作为临川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黄国平对于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异地管辖之后的感受是六个字:“气顺了、受尊重”。之前,在给政府部门发出开庭通知后,还没有等到开庭就被叫去跟政府主要领导解释为什么要立案,还没有等解释完就被领导训一通,搞得非常憋气。但现在不同了,凡是告县政府的,出庭多数是副县级领导,不少还是一把手出庭。如此一来,他这个庭长审案时就感到有尊严了。黄称,如今虽然案子多了,但“累并舒畅着”!
柯军认为,公正审理的精髓是司法独立,但由于地方权力错综复杂,法院在审理政府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时往往会受到多方的干预,法院自身也顾虑重重,无力抗衡地方行政的干预。“但现在不一样了,该院推行行政案件集中异地管辖制度后,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大有改善,审理行政案件的法院不再瞻前顾后,为法院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柯军说。
不过,如何保证法官尽量不受行政干预、秉公执法,法律界资深人士则认为,必须通过行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来解决。
·市检三分院与市三中院就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达成三点共识
·行政诉讼法修改:剑指立案难 扩大民告官范围
·中国拟立法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 扩大民告官范围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应比照民诉法进行修改
·行政诉讼法修订助推法治中国
·新疆法院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连续3年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