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湖北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并与省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主持。
敬大力总结了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继续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广大检察干警廉洁从检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注重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严肃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彰显反对自身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注重发挥纠风的矫正作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查找“四风”问题和执法作风问题,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顽症得到切实解决;注重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注重发挥监督机关的关键作用,狠抓内部监督不松懈,进一步健全完善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体系;注重发挥规范执法24项任务的“倒逼”作用,继续整治、严密防范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的突出问题,自身法治化和执法公信力建设取得新突破。
敬大力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一是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院党组和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求。二是要创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查处机制。三是要改进和落实巡视督察制度。要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改进方式方法,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四是要继续完善规范执法“倒逼”机制。一方面,要继续狠抓规范执法24项任务落实;另一方面,要创新规范执法“倒逼”机制。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院,各级院设分会场。省院领导、厅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省院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各市州分院纪检组长、监察处长,林区院、直管市院纪检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院全体检察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戴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