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公安厅确定未来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将重点做好执法保障机制、执法运行机制、执法管理机制以及督导机制等四个方面工作。
在执法保障机制方面,辽宁省公安厅将建立健全执法培训制度,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和立、改、废工作机制,完成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改造任务,做好思想、制度、硬件保障。在执法运行机制方面,辽宁省公安厅将制定《信息采集工作规范》和《现场勘查工作规范》,提高依法科学取证能力,出台《案件证据审核工作规范》,确保案件审核质量。在执法管理机制方面,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全部建立执法管理委员会,推进执法管理精细化,建立网上民警执法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监控以及执法问题预警功能。在督导机制方面,每年确定一到二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避免执法问题反弹,修改、完善《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四级同创”活动,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开展“四无所队”创建活动,激发基层规范执法积极性,在全省营造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记者谭彦叙、通讯员吴丽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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