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湖北检察:把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

2014-02-28 14:34: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北长安网 

【法治建设】把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

——2013年全省检察工作述评

鄂俭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五个湖北”建设,紧紧围绕推动湖北检察工作在政治建检、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创新三个方面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的目标,牢牢把握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中忠实履行职责,奏响了公平正义的强音。

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局中人”

2013年伊始,一场以“全面部署、全员参与”为特点的专项工作在我省检察机关迅速铺开,专项工作以“发挥检察职能,营造发展环境”为主题,位列全省检察机关年度25项重点工作之首,要求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各内设机构都有“责任田”,全体检察干警都有“硬任务”。

“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在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检察机关、万名检察干警都是“局中人”,都是“服务员”。

基于这种认识,2013年4月,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各类企业不分国有民营、内资外资、本地外地、规模大小,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着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发展软实力。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为改革清淤、为发展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老虎苍蝇一起打” 惩防并举两手抓

先后180次收受贿赂1748.3万元,另有171万元人民币及数额不等的美元、欧元、金条等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3年10月30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远(正厅级)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荆州出庭受审。

2012年2月,湖北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受贿犯罪案件中,发现刘志远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经过缜密初查,掌握了刘志远收受贿赂的基本证据,随后对其立案侦查。经查,2002年1月至2012年9月,刘志远在担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分配、物质供应、职务升迁、家属调动、住房分配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刘志远到案后,交代了受贿的事实,并动员家属上缴转移的赃款。

反腐倡廉,民心所向。既要打苍蝇,又要打老虎,成为2013年社会关注与期盼的热点。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腐重拳连击,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374人,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和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89件,17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其中厅局级干部15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夏早发受贿案、省经信委副主任夏平受贿案等一系列腐败大要案被查处,一批腐败分子相继落马,彰显了铁腕惩处贪腐官员的决心和力度。

腐败问题不分大小,在坚持打“老虎”的同时,打“苍蝇”也绝不手软。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的专项工作,立案侦查社保、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674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539人,起诉制毒贩毒、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行医等犯罪嫌疑人5139人。一大批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苍蝇”、“蛀虫”在这次专项工作中落网,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反腐败的实际成效。

但这些还不够。湖北的检察官们思考,在“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的同时,如何实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省检察机关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为切入点,将反腐、防腐的关口前移,整合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三项预防工作,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构建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预防”格局,逐步摸索出一套预防职务犯罪“组合拳”。

以改革创新推进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湖北检察机关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1月6日,鹤峰县18家行政执法机关向该县检察院报送2013年12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报表”。据了解,该县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听取县检察院的意见。这一硬性规定为该县行政执法装上“聚光灯”,有效杜绝了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现象。

鹤峰县的做法是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创新的一个缩影。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04件。

2013年,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在受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时发现,被告人郭某肇事后让车主王某冒名顶替,但公安机关在移送的案卷中并未追究冒名顶替者王某的刑事责任。经检察长批准,该院立即启动刑事法律监督调查程序,检察人员迅速搜集有关证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要求公安机关对王某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起诉。最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郭某和王某分别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判刑。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湖北检察机关将“加强”和“规范”作为2013年诉讼监督工作的关键词。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监督,促进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规范运行;另一方面通过规范自身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权的运行,以实现公平正义。

2013年,湖北省检察院在47个基层检察院推进内部整合改革试点,横向实行大部制,纵向实行扁平化,警力向一线倾斜,工作效能大幅提升;在67个检察院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谁主办、谁负责,检察官主体地位突出了,办案人员责任强化了,改革效果开始显现。

“湖北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走在全国前列。”“检察院案管办的工作态度令人敬佩,值得赞赏。”2013年11月8日,湖北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全国第一个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地方性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努力构建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察官和律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理解、沟通协商,相互监督、规范透明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3年是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第一年,两部法律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加之国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使大量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和调解的申诉案件以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涌向检察机关。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应对信访数量明显上升、处理难度增大的挑战,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一年来,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21173件次,同比上升69.7%,分流、化解率为100%,依法维护公正结论,纠正错误裁决。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56万元;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参与量刑规范化改革,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29855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深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积极开展诉讼违法行为调查,继续推进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案件办理职能和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健全与其他政法机关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是和平时期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公平正义,是湖北检察机关从未止息的追求。

让群众工作深入内心成为一种召唤

“赞一个”、“就是强”、“能办实事”……2013年9月4日下午,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回应了网民的一起举报,获得赞声一片。

“我们要利用网络搭建联系群众新平台,通过‘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客户端'打造鄂检网阵,把信息直接送到群众手心里,为他们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检察长敬大力说。2013年,“鄂检网阵”发布信息9000余条,为网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诉求引导4000余次,敲响了指尖上的群众工作。

群众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如何将这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2013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群众工作中坚持系统化推进、体系化落实、项目化建设,除了做好普遍性、共同性的群众工作外,还有把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工作相关的特殊性、专门性的群众工作做好。为此在《意见》中强调指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依法保障被错告人、被诬陷人的权益,要及时澄清问题、还以清白、恢复名誉;控申部门要把证人保护制度所需的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落实好证人保护措施,等等。

在2013年召开的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敬大力检察长提出了动心、动脑、动口、动脚、动手的“五动工作法”,全心全意做好群众工作。

“只有当群众工作成为一种制度继而深入内心成为一种召唤的时候,才显其分量和价值,才能赢得群众的心。”敬大力说。

“六项建设”新任务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2013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为湖北省检察院的四名检察官授予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这是最高检第三批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截至目前,湖北省检察机关共有9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院领导班子成员中,有5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人获博士学位、3人博士在读。

湖北省检察院狠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能力素质。领导班子建设成果显著。

领导班子建设是湖北省检察院“六项建设”中的一项内容。2013年8月,该院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开始全面实施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建设新型检察院,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的“实训式”教育培训,建立专业人才库,与武汉大学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如火如荼。2013年全省培训检察人员7000余人次,33名首批检察法学专业硕士生喜获“拨穗”,新增34名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涌现出了张启纯、李晓宝、李红艳等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

落实规范执法“倒逼”机制,完善执法管理模式,对16000余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认真查找、整改“四风”突出问题以及执法作风问题,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办10件实事,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方面,省检察院也打出了“组合拳”,着力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自身法治化和执法公信力建设“三项建设”,增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放大镜”下工作的能力。

实践的脚步铿锵,结出的硕果累累。2013年,全省检察系统连续第二次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系统,省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连续第5次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摘自湖北楚天法治)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