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更要坚定推进司法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孙军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习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在众声喧哗的新媒体时代,坚定地推进司法公开,已经成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发展方向。
——推进司法公开是保障和实现公民有序参与管理国家司法事务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权管理国家事务,司法事务是国家事务的范畴。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司法事务,很大程度需要借助司法机关的信息公开,进而了解司法权运行的现状。借助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一定要站在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高度来认识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意义。只有切实地满足了每一个公民、每一个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需求,才可能保障公民对国家司法事务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要求。
——新媒体的发展对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即时互动的特点,要求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间寻找新的平衡,这种平衡就是在积极主动释放审判信息的同时,“因循法理、了解民意、立足事实、适用法律”。换句话说,司法公开的越主动,越客观,独立行使审判权才越有保障。反之,再公正的审判也可能因为信息传递不及时而被媒体诟病、被舆论指责。
——新媒体的发展推动司法信息传播格局产生巨变。在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必须借助新媒体的技术优势把司法公正传播到更多的社会领域、传递到更多受众的认知元素中。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既要学会使用新媒体的语言,与广大网友、博主沟通交流,也要突出法院新媒体的特点,体现官微的亲民,体现微言大义,避免空洞说教,体现平等传播,杜绝居高临下。通过主动引导舆论,把公众的眼球从怀疑司法公正的猜测和质疑的负面视角,转移到正视司法公正逐步实现的正面视角。同时,要自觉接受新媒体舆论的监督,将新媒体视为保障司法公正的一个辅助渠道,更多地对新媒体关注的敏感题材、社会关注的司法个案进行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把握民意对司法的期待,不断推动司法与传媒舆论的良性互动与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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