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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4-02-24 17:15: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何俊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政法部门要拓展新思路、落实新举措,抓出新成效。

一是要在法治建设上有新成效。围绕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要从干部学法用法抓起,真正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一种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考量尺度。要从群众懂法信法抓起,真正让“法律就是人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法律裁决就是解决矛盾争端最终形式”的观念深入人心。要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内容上,从“有选择”到“全方位”公开;范围上,从“当事人”到“全社会”公开;深度上,从“浅表”到“实质”公开,让整个执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要着力促进规范执法,在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在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者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和严肃、公平、公正执法,加大执法保障力度。

二是要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稳定工作上有新突破。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妥善处置热难点问题。县(市)级和“区”、乡(镇)两级大调解中心(办公室)要坚持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时期集中排查;完善情况报告机制,实行基本情况月报、重大纠纷及时上报、特殊时期零报告制度,努力使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力度,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要全力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把一些潜在的社会矛盾力争从源头上早发现,在萌芽中早消除、早化解。

三是要在严打整治上有新举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遏制盗窃、抢劫、抢夺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案件的发生。深入抓好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把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城乡规划,努力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安全和谐的地方。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加强社会面、村(社区)、单位内部、复杂场所、区域协作等社会治安防控建设。要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与顽疾进行强有力的整治。对涉及恐怖、暴力的案事件坚决予以打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改善治安环境。

四是要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有新提升。县(市)、乡(镇)要建立健全综治维稳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作用。规范建立乡(镇)治安巡防、专职消防队伍,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有效发挥治安巡防、专职消防队伍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强化村(社区)警务室建设,配齐配强社区民警和辅警,优化工作待遇。要加大综治维稳经费投入,对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作用发挥情况要落实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

五是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作为。要继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认真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旅馆等重点部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对出租房的管理,加快建设“立体化系统管理”与“平面化网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网络。要创新工作模式,实施特殊人群“回归工程”,抓好“衔接、帮教、监管”三个重点环节,严防发生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问题。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抗。不断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社会闲散人员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和管控工作,认真摸排社会高危人群,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逐人落实管控措施。要在“两新组织”管理上有新突破,健全完善党团、工会组织,落实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及其社会责任,实现“两新组织”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化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村(社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只有不断的创新工作理念、更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能,以更加科学的方式、方法把平安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才能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完成新任务,从而更好的构建平安、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大理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