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积极响应省政府号召,将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为民法律服务工作作为一项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涉及民生的职能和资源,在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窗口,切实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群众的普遍赞誉。
一、党委重视,保障有力
为确保窗口设立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窗口便民利民作用,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把进驻窗口开展法律服务作为一项急办重要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驻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经多次研究,决定将服务保障民生和法制宣传职能列入窗口服务事项,把行政审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整合,在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法律服务和省级农民工工作站综合窗口。为保障窗口工作顺利开展,对进驻人员进行了全业务培训,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律师常驻窗口开展服务,为窗口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窗口设立后,厅领导多次前往检查指导,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窗口工作顺利开展。
二、服务群众,效果显著
自进驻服务中心大厅开展工作以来,窗口累计受理咨询各类法律问题及行政审批事项51人(次)15件,满意率均为100%。为89名农民工讨回各类欠薪68.145万元,发现并制止一起恶意讨薪事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受到农民工兄弟的一致好评。1月27日,农民工陶延元等人有感于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和无私奉献精神,特意送来“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以表谢意。
三、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进驻窗口后,正值年关将近,有些农民工因劳而无获,返乡心切,情绪比较激动,稍有怠慢,就有可能导致集体上访等恶性事件。对此,我厅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先稳再调”,的方法通过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与用工单位交涉协调,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组织参与农民工代表与用工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协商,最终成功地解决了6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平息了讨薪事件可能引起的升级事态,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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