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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进一步放宽

2014-02-21 15:5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福建今年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的。

    据悉,福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点(窗口),在政府已设立的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法律服务窗口等方式,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26件,其中刑事案件888件,民事案件2525件,行政案件13件,接待咨询人数1.44万人,受援人数达3801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费用826.17万元,减免缓收诉讼费173.78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536.88万元。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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