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贯彻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委“干好一三五”的承上启下之年,全省法院工作的任务依然繁重。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站稳脚跟、挺直脊梁严格执法办案,审判工作更要有国是眼光,在日复一日的阅卷庭审、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浙江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在接受专访时说。
发挥审判职能 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宽严相济,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坚持和创新“枫桥经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实体权利。
齐奇说,改革必然会带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触动产生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纷,或迟或早会成为司法问题。全省法院都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审时度势,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治水工作是今年浙江推进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全省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五水”案件,加大污染环境案件的制裁力度,对入罪者依法刑事追究,对民事侵权者严格实行损害赔偿,还要依法支持各地环保联合会作为公益诉讼主体起诉的案件。
重点工程事关民生、事关城乡一体化、事关社会经济发展。齐奇说,全省法院要依法妥处重点工程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涉案问题,按照司法“裁执分离”原则,兼顾好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的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
“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是三中全会《决定》的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积极运用集中管辖、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同时,要积极探索以简易审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有效资产的市场化重新配置。
深化司法公开 以公开促公正
近年来,省高院推出的阳光司法指数,引起了国内外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力推阳光司法为抓手,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齐奇强调,“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全省法院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
目前,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1家借助淘宝网进行了司法网拍,实行“公开网拍优先”,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
除此以外,全省法院均已建立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托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电子评估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对所有案件流程节点的网上全程监控。
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齐奇说。
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全省法院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与公安、民政、国土、工商、机场等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威慑力度,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基层法院设立“站点式”巡回审判,健全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设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开通12368语音和短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立案、证据交换、送达等便民服务。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有效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另外,浙江高院还在全国各高院中率先出台意见,全面规范刑事申诉复查、再审工作,畅通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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