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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

2014-02-18 11:11: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法治报 

全省法院三年内实现“每庭必录”

省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

2014年是(广东)省法院的“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和“队伍建设强化年”。各级法院必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及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高院院长郑鄂

郑伊伊通讯员马远斌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2月13日下午,省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法院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小额诉讼程序操作、优化行政审判管辖制度、研发精细化执行工作管理系统、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扩大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等诸多改革,实现了来信来访数量稳中有降,来访人数连续六年下降。在前不久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达93.27%,同比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为加强司法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高院专门成立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由省高院院长郑鄂任组长。领导小组将力争正确处理好遵循司法规律与结合地方实际的关系、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关系、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以及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首创的关系,确保法院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有序、准确推进。

郑鄂表示,为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指导和支持广州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海商案件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企业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广银行征信信息导入系统,将执行案件信息自动录入银行征信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财产登记和公示体系以及社会协助执行体系建设;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强化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去行政化步伐,创新审判工作机制,逐步取消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准确把握三级法院功能定位,省法院、各中院不得就个案审理情况要求下级法院作汇报,确保下级法院的审级独立。

为利用好司法公开的倒逼机制,省高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省法院要率先带头,从今年起做到“每庭必录”,珠三角地区法院要在2015年前完成建设任务,其他地区法院要在2016年完成建设任务,争取三年内全省法院均实现“每庭必录”和具备庭审直播条件,同时加强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等载体建设。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