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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首轮司法巡查工作纪实

2014-02-18 09:34: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察实情 出实招 求实效

——海南法院首轮司法巡查工作纪实

“春节一过,我们就打算对全省剩下的2个中级人民法院、8个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为全省首轮司法巡查工作画句号。”接受记者采访时,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司法巡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林鹤年兴奋地说道,仿佛马上要结束一场大胜仗。

据林鹤年介绍,司法巡查开始后,巡查组将在被巡查法院所在地走访纪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座谈,接受信访举报,开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最终在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海南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已逐步实现专业化、标准化、科学化,并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在去年11月22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海南高院所作的司法巡查工作经验总结汇报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积极肯定。

以基层法院为重点 创新巡查模式

2009年10月,由海南高院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的联合司法巡查组,对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展开司法巡查,琼山法院成为海南省第一个由高级、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巡查的基层法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省高院只需要对各中级人民法院展开司法巡查即可,但省高院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实施由省高院和各中级法院联合巡查基层法院的模式。”林鹤年介绍说,截至去年9月,省高院已经完成对3个中级人民法院和14个基层人民法院的巡查工作,共发现并处理9个方面85个问题,落实整改72个,有13个仍在跟踪推进中。

司法巡查工作为基层法院带来实质变化。据了解,一些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机构设置不合理、队伍老化、法官职级待遇低等长期困扰和制约法院发展的问题在巡查后都得到了有效解决。以琼山法院为例,经过一年的整改,该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并于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海口市综治委表彰为综治先进单位。2011年5月,该院党组又被琼山区区委、区政府推荐为海口市优秀基层党组织。

为什么要重点巡查基层法院?林鹤年解释说:“全省28个法院中,有22个是基层法院,而且几乎80%的法官在基层,80%左右的案件在基层,做好了基层法院工作,基本上就做好了全省法院工作。”

以案件为切入点 抓住评查“牛鼻子”

“法官出问题,大多数是案件出问题。”林鹤年说,司法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案件、班子、队伍三个重点,为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与探索,省高院总结出一套具有海南特色的司法巡查经验和做法,确定了以案件评查为切入点的基本思路,着力从案件中找出班子、队伍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据介绍,目前海南高院评查的案件来自于立案信访、群众举报、发回重审改判和随机调阅的案件,范围涉及刑事、民事、执行等,内容从最初的20多个项目,已发展到目前的诉讼实体、诉讼程序、裁判文书、案卷装订4大类60项。

2011年5月至7月,海南高院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展开司法巡查,调阅了该院三年来的有关文件、档案和卷宗等,选取305件案件作为评查案件,发现该院三年来平均每年有88件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4件案件未依法移送执行,法律文书制作不完善,严重影响案件质效。在司法巡查组的帮助下,该院经过一年的整改,2012年收案相对2011年翻了近一倍,突破1万件,且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就是要抓住案件评查这个‘牛鼻子’。”林鹤年说,就案件评查反映出来的审判管理、司法能力、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司法作风和司法公信力等问题,巡查组会指派资深法官对被巡查法院法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并列入整改项目,限期整改,这样对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有提高作用。“司法巡查确实有实效,从基层法院的态度就可以看出,现在许多法院都会主动要求省高院将其列入被巡查之列。”

注重成果转化 扩大巡查效果

司法巡查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促进被巡查法院改进工作。海南高院在此基础上,还积极推动司法巡查成果的转化,每年将巡查组查找出的问题一一列项,研究分析,对其中的普遍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形成报告进行通报,起到全省范围的警示和预防作用。

“简单来说,就是要达到巡查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林鹤年表示,“打个比方,巡查组在某个法院发现审判流程不规范,那这个可能是大多数法院共有的问题,我们经过分析研究,可以形成通报下发全省各级法院,对照检查。”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高院结合巡查实际,先后研究制定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海南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关于案件质量效率评查办法》和《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办案制度》等文件。

对巡查中发现的优秀经验,海南高院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推广。近年来,海南高院在全省大力推广屯昌交通巡回法庭的优秀做法,指导全省基层法院成立交通巡回法庭。截至去年9月,全省交通巡回法庭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564件,审结1419件,调解1049件,自动履行率达75.89%,在化解事故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效果。

(记者 严献文 通讯员 方 茜 金昌波)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