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监管工作座谈会、河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措施,谋划2014年全省公安监管工作,2月12日至13日,河南省公安厅在南阳市组织召开了由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监管支队支队长、看守所所长参加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南阳、驻马店以及省直管汝州、邓州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监管支队支队长、看守所长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围绕如何学习贯彻全国公安监管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解决当前公安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2014年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2014年河南全省公安监管工作要以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三个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民意引领,全面加强监管队伍、规范化执法和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是监管工作的底线、前提、基础和保障,是监管工作永恒的主题。各地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要把确保监所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始终扭住不放松,确保“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工作目标顺利实现。二是积极推动公安监管部门“五化”建设。要按照“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各项监管工作纳入其中,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目标,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防控社会化、服务便民化建设,努力提升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整体建设水平。三是认真落实省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2014年全省公安监管工作的主线,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公安局要尽快研究一次监管工作,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意见》涉及的目标任务实行项目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瓶颈性问题。主管局长要把握方向,帮助监所办大事,解决根本性问题。监管支队支队长要明确工作目标,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真抓实干,推动《意见》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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