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春节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盗窃、贩毒、危险驾驶3宗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总计庭审时间50分钟,案件平均办案周期8天。据悉,这是广州法院试点“轻刑快审”司法改革后宣判的首批案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广州市被确定为全省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试点市,广州中院成为推进该项工作的成员单位。为此,广州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暨发回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的实施方案》,指导两级法院迅速开展工作。
实施方案在刑事诉讼法明确的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案件的基础上,对公安、检察、法院相关办案程序时间进行压缩,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时间。万云峰说:“这对减轻公安看守所收押人犯压力,保障被告人、被害人合法权利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南沙区法院院长吴翔介绍,该院目前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理的第一批案件,主要是犯罪情节简单、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主观罪过较轻且认罪的案件。适用轻刑快审被告人没有被羁押的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至法院审结的整个办案周期为21天,其中法院审理期限为7天;被告人在押的案件,整个办案周期为44天,法院审理期限为15天。目前南沙区法院适用轻刑快审被告人没被羁押的最短办案时间为4天,被告人在押的最短办案时间为10天,机制运行取得了预期效果。
万云峰说,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政法机关如何对社会治安实施有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探索。通过对拘役犯的集中教育矫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消极因素,使拘役刑成为治安处罚与有期徒刑之间一个很好的过渡和衔接。
据悉,轻刑快审工作已经在广州全市法院全面铺开。在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将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形成协调有序、轻重衔接的刑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