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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近期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款100余万元

2014-02-11 16:10: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感谢云南高院把我们的事情放在心里,我真的没想到能领到50000多元的救助款,今天,云南高院从昆明跑这么远把救助款送给我,真的很感谢,很温暖!”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被害人救助款项发放仪式上,家住曲靖市麒麟区一刑事被害人的家属姚芳(化名),接过云南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红亚递交的519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款时,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2008年8月一天晚上,姚芳的爱人徐某开出租车送人时,被两名罪犯绑架杀害,出租车也被罪犯烧毁……。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姚芳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9年,两名罪犯被法院判决一死一无期徒刑,法院也判了两名罪犯连带赔偿姚芳8万多元(含出租车损失)。但是,由于罪犯及家人无赔偿能力,几年了,姚芳一直得不到赔偿,家里也没有其它收入,只靠打工来供两个小孩读书和生活,生活特别困难。

    “几天前,我接到云南高院的通知,说我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款为51900元,云南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将到曲靖发放。今天拿到这一笔救助款,真的很感谢政府和云南高院,心里真的很温暖,对我们的家庭生活有了很大帮助和救济。”

    在发放仪式上,云南省委政法委执法监察室孔维志主任说,“今天下午,云南省政法委和省高院一行来曲靖市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款项,体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省高院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关心,也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规定对大家进行救助,今天给大家发放的救助款虽然有限,但真的希望这笔钱能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对大家的困难有所救济,也真心希望大家能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云南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红亚介绍,此次对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的5家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发放5—2万元不等的救助款项,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的规定,经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申请,云南高院严格审核,对他们实施救助。救助对象主要是刑事案件中遭受重大人身、财产损害,在诉讼中不能及时有效获得赔偿,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由其抚养、赡养、扶养的近亲属。从今天开始,争取在春节前,云南高院将对全省涉及18件刑事案件的30多个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救助1018800元人民币,真心希望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能过个好春节,并能给他们生活带来帮助。

    据悉,2013年,云南高院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依法保障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全年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267.94万元,同比增加0.94%。全省法院开展执行救助2140件,涉及2689人,救助金额达1100万元。省高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18件,发放救助金101.88万元,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和服务。(刘学斌)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