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大年初三,一对夫妻到医院看病,不料医院电梯突发故障,二人被困电梯内(据2月6日《珠江晚报》)。
网友蔡毅:患者到医院看病,医院应该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医院电梯发生安全事故与电梯维保不到位有关。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电梯安全成为公众话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要求,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获得资质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执行,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有电梯维保专业人士认为,如果电梯维保到位的话,电梯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相反,如果电梯维保不到位,医院应认真履行其监督维保公司的职责,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患者到医院看病被困电梯,说明医院电梯管理存在漏洞,希望这件事能够倒逼医院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