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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法律职务如何任免

2014-02-10 09:58: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贾阳

2014年1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出该自治区检察院新任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免名单。

人们不禁要问:检察人员法律职务的任免基于哪些事由?一份任免名单的产生又要经过哪些程序?检察人员法律职务的任免有什么特殊性?

日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

任免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

“任免检察人员是宪法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焦洪昌告诉记者,“按照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焦洪昌介绍说,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按照宪法规定,由人民选出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来组织一府两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法院、检察院的相关人员由权力机关选举、罢免和任免,是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赋予他们的权力。”焦洪昌告诉记者。

检察官任职条件与免职事由有哪些

法律是如何规定任免检察人员事由的?高检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下称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有明确的规定,既有国籍、年龄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又有专业知识、法律工作经历等主观条件的要求,同时还有禁止性规定,比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任职检察官。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由于检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性,相比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法律要求检察官任职人员需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历。普遍要求任职检察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法律工作需满三年;对于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会适当放宽法律工作经历年限。“这些仅仅是最基本的条件。”这位负责人强调,“在任职人员的选定上,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