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阴霾 春暖花开
——浙江余姚法院积极加强司法服务工作纪实
图为杜健为吕大爷送上纠纷赔偿款。刘 湛 摄
“杜法官,这才开年你又来了,你为我们做了太多太多了……”2月7日,农历正月初八,街道上还张灯结彩、鞭炮隆隆,充满着浓浓年味,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杜健早早到了去年在台风中受灾的当事人吕大爷家中,71岁高龄的吕大爷接过杜法官递过来的15万元支票,喜不自禁。他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医院赔偿款。
这是一个比以往都要暖和的春节。在余姚这个刚经历过洪涝灾害的南方小城,这股暖洋洋的春意似乎是大自然为了弥补之前给这座城市带来的伤痛而特别准备的“厚礼”。
吕大爷和老伴是余姚市陆埠镇十五岙村的农民,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家。本该儿孙绕膝享天伦,却几度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心。去年9月底,吕大爷的儿子患病去世,远在上海打工的女儿赶回来奔丧,突然头痛难忍而到一家医院检查,经CT检查未发现异样,医院只进行了点滴治疗。挂完点滴后,女儿未觉好转要求做核磁共振检查。医院告知其需要先行预约。谁知,女儿回家半个小时后就开始昏迷,立即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不料这对刚刚失去儿女的老人又于10月7日遭遇“菲特”台风,住家因地势较低遭逢严重浸水,损失惨重。
悲恸欲绝的吕大爷一家认为,女儿的死亡是医院检查不当所致,遂于12月9日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杜健承办此案后,仔细分析了案情,认为医院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同时考虑到吕大爷一家的生活情况,为了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给其带来更大伤害,杜法官积极奔走,多方协调,最终在春节放假前两天促使医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15万元。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收到医院赔偿款后,杜健马不停蹄送到吕大爷手中。
“涉灾案件中的当事人有着旁人难以体会的各种难处,通过调解可以快速有效地帮助当事人兑现权益,促使其生活尽快步入正轨。”这不仅是杜健的肺腑之言,该院立案庭庭长严航也深有体会。
在严航看来,余姚洪水围城、三日不退的景象似乎还历历在目,当时70%的城区被淹,数万辆车子泡在了水中。灾后很多车主因为车辆维修费用的问题与保险公司发生摩擦,由此引发很多矛盾,其中一部分转化为诉讼案件。
施某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2013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施某驾驶自己的一辆越野车回家,途中车子遭遇路面积水突然熄火不动。无奈之下,施某向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公司和4S店报案。经检测,车子系发动机进水损坏,维修费用需29万左右。但保险公司因车辆发动机系二次进水损坏而不愿赔偿。双方僵持许久,互不让步,施某于今年1月14日诉诸法院。
严航预见到,尽管法院受理的涉车辆保险纠纷案件数量不多,但类似纠纷却大量存在,且有“一人起诉,众人观望”的现象,处理不当极易制造不稳定因素。为此,他经向院领导汇报后,将此类案件先行纳入诉前调解。1月30日,保险公司在严航多番调解之下,终于同意为灾后车辆保险纠纷的处置开通“绿色通道”,最终施某得到按维修费用80%的赔偿。
“之前对打官司有顾虑,怕时间精力耗不起,才一直没敢到法院来,没想到才半个月就解决了。”施某的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尽管肆虐的洪水已经离我们远去,但灾后救助正在眼前。正如那英演唱的那首《春暖花开》:“生命如水,有时平静、有时澎湃,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的窗台,其实幸福,一直与我们同在。”
“作为法官,能做正义的守护者、群众的贴心人,也是一种幸福。”杜健说。(记者 孟焕良 通讯员 刘 湛 卢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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