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1月22日,经690名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投票,该市检察院检察长池强所作的工作报告顺利通过表决。一些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2014年北京检察工作充满信心。
人大代表的信心源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把标尺。“2013年,检察机关对431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0件案件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卫爱民代表列举报告中的数据说,这都是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体现。
池强提出,2014年将继续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健全和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和强制医疗的监督。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代表表示,修改后刑诉法制定了若干防止冤假错案新规定,北京市检察机关相应推行一系列防止冤假错案的举措,体现出慎用刑罚重器、加大人权司法保障精神。高子程代表还指出,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社区矫正方式亟待完善。而规范社区矫正也是检察机关的权责之一,期待北京检察机关作出有益探索。
内蒙古:查办大要案引人注目
检察工作有亮点,在查办大要案方面做得不错!”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两会落下帷幕,该区政协委员包庆贺对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了解,201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57件1375人,同比分别上升26%和32.7%。查处大案547件,同比上升37.8%;要案57人,同比上升62.9%,其中厅局级干部6人。在查处的案件中,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大幅上升。查处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56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案件69件,同比分别上升57.7%和5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24亿元,同比增加5.5倍。
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给代表委员留下了深刻印象。周秉利代表说:“检察机关关口前移,主动介入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为营造促进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武志杰代表也表示:“检察机关主动介入89项重大工程建设,开展同步预防,提前预防,避免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同时,代表委员们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马健委员建议说:“要发挥大要案的威慑作用,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早发现、早提醒,防止‘苍蝇’养成‘老虎’。”
吉林:服务大局赢得称赞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非常高兴地看到,检察机关把服务民营经济放在重要位置,报告中提到的内容真是想民营企业之所想,急民营企业之所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四平红嘴集团总裁卢志民在听取了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作的关于吉林省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后,这样评价。
记者从1月25日结束的吉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充分肯定吉林省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吉林省检察院2014年工作安排,表决通过了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所作的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充分肯定吉林省检察机关的工作,尤其是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围绕吉林经济发展开展工作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李树国代表说,吉林省检察院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执法进一步规范,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化解矛盾,在服务大局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服务民营经济和提前介入重大项目预防方面令人印象深刻。李伟代表认为,吉林省检察院报告通篇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的理念,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成功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服务大局值得称赞。
黑龙江:保障民生民利成效显著
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民利,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真查真办,给了老百姓一个明白。”1月22日闭幕的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代表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这样说。
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里,黑龙江检察机关加大服务民生力度,将基层检察室、检察联络室作为在乡镇、社区便民利民助民的服务平台,接待来信来访,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百姓依法维权。集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1907人。持续开展涉农惠民领域专项工作,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1200人。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民生领域刑事案件248人。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一批疑难信访积案先后得以化解。
在1月21日下午的哈尔滨市代表团联组会上,徐明还率黑龙江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列席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和建议,并对代表们提出的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与指导、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找准打击与服务的切入点、基层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一一作答。
上海:保障自贸区建设获肯定
在1月23日结束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该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所作检察工作报告顺利通过。代表们表示,去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加大金融领域犯罪惩处和预防力度,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据了解,去年以来,上海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加大服务保障上海“四个中心”国际化大都市法治建设力度,密切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集资诈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金融领域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共批准逮捕618人,提起公诉1277人。加强金融犯罪预防和金融风险防控,发布了《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向金融部门通报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情况,与市金融纪工委共同建立了金融从业人员犯罪预防教育基地。成立了上海市检察院派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在本次人代会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关键词之一,上海检察机关在工作报告中关于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受到代表广泛关注。陈旭在与代表互动时表示,上海检察机关将深刻认识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河南:“七个顺应”成亮点
“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务实、平实,通篇体现了执法为民思想,‘七个顺应’集中反映了2013年的工作亮点,‘五个着力’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日前,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王志梅这样评价该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所作的工作报告。开封军分区政治委员、市委常委关明华委员认为:“检察工作报告写得好,写得好是因为工作做得好,工作做得好,是因为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据了解,2013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852件4157人,其中县处级179人,厅级19人,省部级1人。把保障民生民利作为重点,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三农”领域职务犯罪387件593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87件290人,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1182件1706人。
同时,该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2088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同步预防。结合查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列案件,开展“转圈粮”专项预防调查,提出了完善国家粮食收储管理体制机制建议,引起中央有关部门重视,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庆:惩防结合成效明显
1月21日,重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该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所作工作报告顺利通过,代表们对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取得成效予以好评。
2013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50件892人,查处厅级干部7人、处级177人。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共查办征地拆迁、城乡社保、涉农惠民、教育医疗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97人。
审议中,曹淑碧代表认为,检察工作报告中的一组组数据“很能说明检察机关‘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效果,也反映了群众的呼声,给群众增添了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杨秀安代表也指出,检察机关积极查处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了公平正义。
人大代表在审议时表示,检察机关在开展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中,高度重视群众实名举报和网络举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明显,促进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
云南:报告言简意赅亮点频现
12页、6000多字、6个方面总结和部署工作,工作亮点频现,数据一目了然,在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该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作的工作报告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1月24日下午,大会表决通过了该省检察工作报告。
“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文风实、工作实,篇幅虽短,但亮点突出,工作有特色。”人大代表普绍忠的话获得了代表们的一致赞同。
李玛琳代表指出,检察机关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服务桥头堡意识强,为云南对外开放提供了司法保障;二是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美丽云南建设;三是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力度大,举措多;四是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记者了解到,过去的一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96件1935人,挽回经济损失5.14亿元。全面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56件,纠正漏捕漏诉4564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49件。
青海:维护民生民利获好评
记者从1月24日结束的青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所作的工作报告。
青海省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做法得到人大代表的广泛好评。据介绍,2013年,青海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立查此类职务犯罪案件48件64人,批捕危害民生刑事案件12件19人。
青海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要求,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2013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0件192人。落实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等机制,推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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