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山西省高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全面总结省高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对今后活动开展做出部署。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强调,总结不是完结,收尾不是收场,必须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模式,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省委第十四督导组组长郭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按照省委督导组的要求,组织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代表对省高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民主评议。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副院长吴秋霞、张炜、王志刚、王文娅,政治部主任张学俊、执行局局长冯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继荣、仇拉锁,案件审判管理局局长龚景华、审务督察局局长葛郅博、信访局局长原占斌、副巡视员郑召才以及省高院近五年来退休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出席会议。
左世忠指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在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下,在省委第十四督导组的指导下,省高院各党委、各机关支部深入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以“钉钉子”的精神抓整改、抓落实,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起到了改进作风、提高能力、提升工作的重要作用。
左世忠强调,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但还有许多收尾工作需要落实。他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继续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当前,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根植于思想中,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二要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要以总结大会为新的起点,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持续用劲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相关工作。三要做好对中、基层法院开展活动的衔接指导。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位院班子成员联系1个中、基层法院,按照第一批活动联系点的标准和要求,搞好两个批次活动的衔接带动,促进全省法院作风建设整体提升。四要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体现到促进法院工作上。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记者 潘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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