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格尔木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立案文明窗口”亮了起来。市法院立案大厅实行开放式、柜台式、透明式的办公模式,承担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司法救助等八大功能,布局合理,宽敞明亮,做到了咨询、引导、受理、登记“一条龙”便捷服务。同时增设了打印机、复印机、当事人休息室等服务设施,印制了诉讼指南等材料,增加司法亲和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审判信息化平台”建了起来。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审判绩效管理系统和庭审直播点播系统,“格尔木法院网”运行良好。覆盖全院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审判业务流程为基础,从立案、审判直至归档实现全程跟踪,案件经办人及办案时间等操作环节均记录在案,各业务庭法官的办案情况一目了然。该系统对审限自动监控报警,有效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实现了审判工作的数字化管理。目前,各业务庭干警都已熟练掌握该系统,在系统中立案、生成裁判文书、进行归档等,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审判双评查”工作严了起来。市法院把“两评查”活动作为“打造铁案工程”的有效措施,下力气解决审判质效短板的问题。一是案件评查严格认真,适时召开审委会专题研究发回、改判和再审的重点案件,认真分析案情,逐一“解剖”问题。二是庭审观摩严肃规范,全年共对刑事、民事16件案件进行了庭审观摩,组织法官评议,提升驾驭能力,以程序公正促进案件实体的公正。
开设赌场案件庭审观摩
——“司法为民”工作转了起来。市法院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为15件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37万元,为诉讼困难群众免交诉讼费6件9574.5元,减交诉讼费17件22362.8元,缓交诉讼费58件31.3万元,免交财产担保案件41件724.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巡回办案。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考虑,对于远离市区的农牧民和年老、疾病、伤残、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尽量做到巡回调解、巡回审判,以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共开设巡回法庭8次,法官结合案件进行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认真开展“法律七进”、“三下乡”、“十下乡”等活动,利用各种时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共开展下乡宣讲5次,“法律七进”9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讲座12场,极大地增强了农牧民法律素养和中小学生法制意识。
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现场
法律七进——送法进长江源民族学校
巡回法庭
清欠农民工工资兑现会
——“诉讼调解手段”活了起来。市法院进一步倡导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结案比重。2013年,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634件,占民商事结案数的75.5%。市法院始终将调解贯彻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庭审调解、判前调解工作。广大法官把握“案结事了”原则,创新了许多调解新方法,诸如邀请亲友,借助外力;找准焦点,对症下药;摸清心理,冷热处理。派出法庭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走进群众家里,听取他们的真心话,主动邀请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来做调解工作,以乡风民俗处理家庭、邻里纠纷,效果非常好。
民事法官田间调解案件
——“司法公开”赢得了群众信任。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时代的网络优势,稳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一是依托“格尔木法院网”、格尔木法院官方微博,将审判流程、重大案件开庭、裁判文书及时上网,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两年倍增计划”,科学选定了19名来自不同行业的陪审员,各陪审员积极参与庭审,全年共陪审案件254件,陪审率为60.6%。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聘请了3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认真倾听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民意信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文、图\何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