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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敢向“舆论审判”发声

2014-01-21 15:47: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推行行政案件司法管辖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适当分离;启动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敢于在“舆论审判”面前发声……2013年,辽宁法院系统建立、完善一系列举措、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培育司法自信,亮点频现。

集中管辖排除行政干预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2013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辽宁高院推行行政案件司法管辖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适当分离,确定辽阳、铁岭和葫芦岛中院为集中管辖试点单位。

试点法院全年审结971件行政案,上诉率19.58%,服判息诉率80.42%,分别比全省法院平均值低17.9%和高17.9%。试点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辽宁法院全面推开涉诉信访改革,将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在全省法院集中排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专项行动中,化解信访案2233件。

“网晒”权力运行流程图

“新媒体环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已经由过去的腼腆、羞涩走向今天的必然、必须。”缪蒂生说,2013年,省高院直面公众诉求与期待,公开、透明已成为法院加强公信建设的最强“音符”。

2013年3月,辽宁高院门户网站首页新增“廉政风险防控”专栏,向社会“网晒”省法院17个业务部门及审判委员会职权目录和58张权力运行流程图。

全省三级法院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开庭率达100%,网上直播庭审122件,公布裁判文书3万余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正在加快推进,475个科技法庭也在逐步改造之中。辽宁高院开通官方微博,三级法院微博矩阵正在搭建。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渐成常态,群众对法院不再感到神秘陌生。

面对冤假错案,辽宁高院敢于纠错校偏。2013年,依法公开处理、主动回应4起媒体深度曝光的案件,依法纠正1997年判处的刘某故意杀人案和2002年判处的耿某走私普通货物案等5件案件,改判被告人无罪。认真审查纠正大连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大连某百货有限公司案存在的问题,消除负面影响。

面对“舆论审判”,辽宁法院敢于发声。依法执行扎死两名城管的小贩夏俊峰死刑后,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公开夏俊峰杀人案信息,彰显辽宁法院依法公正独立审判的坚定决心和司法自信。

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

“法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这既是省高院党组的共识,也是全体法官的共勉。”缪蒂生说,2013年,全省法院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利用“倒逼”机制“逼”出自觉和自信。

全省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中聘请1594位特约监督员。邀请576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参加“旁听百案庭审”活动和执行过程见证活动,在省高院和14个市法院旁听庭审案件4446件,见证执行案件1141件。

此外,进一步强化司法的人民性,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健全人民陪审员回避及退出机制。全省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81382件,占一审案件的21.75%;建立与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与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经常性交流互动机制,72名法官在高校兼职。

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据统计,2013年,辽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11375件,全省法院受理573549件,案件审理周期却平均缩短2.05天。处理数量如此巨大的案件,要让群众感受到每起案件中的公平正义,就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013年上半年,辽宁高院相继制订出台五大规则,党组带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钥匙交到群众手上。

2月8日,辽宁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30条刚性意见透出作风转变新气象: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选人用人严格实行“两推荐一票决”制度;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坚持一台车去、一台车回……

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始终是司法公信的“试金石”和“晴雨表”。2013年,辽宁法院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考评内容,将基层法院的评判纳入省高院各部门考核,逐条解决深入基层征求的211条群众意见。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法制网记者 霍仕明 见习记者 韩宇)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