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港城大厦专项预防工作总结会上,该市住建局副局长、市建筑工务处主任张国华说:“港城大厦能比预期提早3个月竣工,节约资金5300余万元,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整个项目建设过程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这一切都归功于检察院的‘同督创优’工作机制。”
港城大厦是张家港市政府为解决该市人才劳动力市场不集中、培训不统一等问题而建造的一座大厦,总投资4.03亿元,总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2011年6月,该院将该工程作为专项预防项目,同时再次发挥“同督创优”良好的监督保障作用,联合监察、审计、财政、住建局等监督主体,采取召开联席会议、聘请专家咨询委员、开展现场实时督察等形式,共同对招投标、质量管理、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概算调整、质量验收等九个重点环节实施监管。工作中,该院坚持廉政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预防咨询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廉政监督与质量监督同步实施,努力为大厦建设提供全方位的监督与服务。
据介绍,自2009年以来,该院先后在338省道张家港段改造工程、通洲沙西水道等三项总投资额24亿余元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同督创优”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这些建设项目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也未发现一起职务犯罪线索,节约资金上亿元。
该院副检察长丁建勤说:“‘同督创优’专项预防工作机制整合了监督主体的职能优势,扩大了专项预防覆盖面,为重点工程筑起了全方位、立体式的预防屏障,我院将继续在工作中丰富完善该项机制,为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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