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使命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讲述:朱建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民警)
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到高速交警,那就是规范执法,确保安全畅通。虽然我刚从部队转业走上岗位时间不长,但在工作实践中却对职责使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和认识,那就是履职尽责无小事,勇于担当是本色。
2013年12月4日早上,我报到的第二天,因天气恶劣,雪大雾浓,辖区高速路段结冰,大队及时对辖区路段临时封闭。大队长柴纳新带着我到辖区路段收费站处疏导交通。这时,只见一男子从车上下来急匆匆跑到柴纳新跟前,满脸焦虑地说,他一岁半的女儿吃核桃时不小心异物卡入肺部,现高烧不止,病情危急,要及时转至乌鲁木齐儿童医院,看能否特批通行。柴大队长看到了车里的患病幼儿,立即用警车开道护送,并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与友邻大队联系在路上做好接力准备工作,同时连线新疆949交通广播电台,爱心接力救助患病幼儿,使患病幼儿及时得到救治。执勤巡逻近4个小时,柴大队长一会儿向支队指挥中心、交通广播电台报告路况,一会儿询问了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一会儿与相关单位协调清除冰雪,对讲机、手机响个不停。他对我说:“这就是我们高速交警的工作,虽然比较烦琐,但必须要做好。”我亲眼目睹这些,才真的感到交警工作的艰辛。履行职责使命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前不久,在和同事魏向东夜间巡逻时,发现高速路上有3辆轿车追尾。事发现场在我们的路对面,因为天黑,我们下车叮嘱司机站在隔离带里后,将警车从前面调头。
此时的寒冷黑夜,零下十八九度,高速路上车多又快,极其危险。魏向东对我说,支队去年有个民警在处理事故中被车撞倒牺牲,有过血的教训。为确保事故车辆司机和我们自身的安全,他建议向后300米设置3道安全警戒线。趁着路上车少的空隙,我站在后面用发光指挥棒引导车辆,他将开着警灯的车向后倒,然后我俩抱着反光锥筒以最快速度奔跑着摆放,真如打仗一般紧张。看到我们冒着危险所做的工作,3辆追尾车的车主紧紧握着我们的手连声道谢。
不知为什么,他们的感谢让我心潮澎湃。群众利益无小事,履职尽责也无小事,要做好一名人民警察,就要多一些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