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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救人于危难是第一职责

2014-01-20 14:28: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在关键时刻“不务正业”,没少耽误我捕捉新闻瞬间的机会,但我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做法。

口述:冯先乾(河南省民权县公安局宣传民警)

整理:王广胜

我是一名宣传民警,在各级媒体发表了上千篇稿件,但大家还是说我不适合宣传工作,因为我“心太软”了,关键时候老是忽略宣传的本职工作。

2009年10月3日8时40分,民权县城关镇蒋老家村2岁男童李某跟随妈妈下地捡花生时不慎掉进一个灌溉农田用的机井内,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迅速组织民警和消防官兵进行营救,同时通知宣传民警前往现场,做好信息记录工作。得知消息后,我立即拿起照相机和摄像机,迅速驾车赶到了现场。事发现场地势偏僻,挖掘机等大型机械无法抵达,民警和村民只有进行手工挖掘。孩子在井里哭喊,情形危急,我一下车就冲到了井边的深坑里,拿起一把铁锨加入了“战斗”。经过紧张地挖掘,第一节机井管很快被掀开,此时已能看到落井儿童并能确定他的位置,民警把带有钩子的竿子伸入井内,钩住孩子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拉了上来……看到孩子顺利得救,我和大家都笑了,此时,我满脸的汗渍,一身的泥水,擦了擦脸才想起自己光顾救人了,竟然连张现场照片都没拍下来。

像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不止一次发生。2010年4月的一天,黄河故道程庄大桥边有个年轻人因感情受挫要跳河自杀,我和处警民警一起到了现场。为了不惊动年轻人,我把照相机藏在了怀里,和民警一道劝说年轻人想开点,不要做傻事,但年轻人还是从桥上跳了下去。我想都没想,第一个跳进了河里,和其他民警一起把跳河者救上了岸。那次我不仅没拍到民警勇救跳河者的画面,而且把相机都给泡坏了。后来大家要给我请功,我笑着说别请功了,光修照相机就花了1000多元,不追究我的责任就满足了。

在关键时刻“不务正业”,没少耽误我捕捉新闻瞬间的机会,但我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做法。任何时候,身为警察,救人于危难都是第一职责。只有心里真正装着群众,把他们看成亲人,才能做到无怨无悔。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