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江苏)省高级法院会议室,身穿制服、胸佩法徽的法官们伏案而书,逐项认真填写摆放在每人桌面上的评价表格。
以不记名测评方式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是当日召开的省高级法院法官会议一项重要议程。“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荣誉职务,也不是什么福利待遇,作为省法院最高审判组织的委员,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做事情、办案子。委员们在监督和指导其他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也要接受其他法官的监督。”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阐释提议开展此次民主测评活动的初衷。
据悉,此次省高级法院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的民主测评活动,在江苏法院范围内尚属首次。记者看到,测评表格上写明了每个委员参加审判委员会的次数和缺席原因,并按照“听取汇报后对案情的掌握情况”、“对案件提问的针对性”、“对案件是否充分发表意见”、“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运用法律综合判断的能力”五项标准,分别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很差五个评价档次。
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对2013年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2013年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新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置了审判委员会秘书,健全完善了一系列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开发并投入使用了审判委员会应用系统软件。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共召开35次会议,讨论议题328件。
(特约记者 朱旻 通讯员 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