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2013年度海南分市检察院、部分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会在该省检察院进行,10个检察院“一把手”分别就检察长履职、检察业务工作完成、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检务保障等情况作述职述廉报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出席会议,省检察院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评议。
据了解,建立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是该省检察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和检察长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的需要。自2008年起,省检察院每年都召开一次这样的专题党组会听取分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省检察院还随机抽选了洋浦、琼海、东方、琼中和龙华等5个基层院检察长一并参加述职述廉。省检察院要求作报告的检察院班子成员要全部到席旁听,一同听取评议意见。每位检察长报告时间限定在15分钟以内,报告不得有官话、套话、空话,言简意赅、直奔主题。省检察院各分管领导会前仔细审阅每位述职检察长的报告,核查相关工作情况,待每个检察长述职述廉后,针对工作直陈问题,提出要求和希望。
贾志鸿在评议结束时强调,各级检察院必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每一位检察长都要主动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决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要讲政治、顾大局,敢于担当、勇挑重担。贾志鸿还指出,作为一名检察长,一定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善于在团结共事、公正处事、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表率,通过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去激励和带动队伍,带头做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人,用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海南省各项检察工作。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该省检察院党组要求述职述廉报告的检察院对综合评议意见要及时进行专门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提出时限、责任到人,并于1个月内上报省检察院。临近春节,会议还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务必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的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良好风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
(记者 李轩甫 通讯员 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