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戚拴平带领该院控申及相关处室一行4人深入麟游县人民检察院,为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的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
2012年6月13日,肖龙(化名)因琐事与人争执后发生冲突,致其六级伤残。肖龙具有开挖掘机的技能,并以此谋生。自受到伤害后,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靠其母低保费用生存。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考虑到肖龙家庭的特殊性,及时启动救助工作。2014年1月8日,肖龙在母亲的陪同下,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万元的救助金。“感谢检察官叔叔,感谢检察院!”肖龙眼含泪花感动的说。
近两年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被害人救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工作经验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