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被媒体曝光后仍欠债不还的“老赖”,1月8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次试水“微博追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在其官方微博“西域天平”中公布。
2013年11月5日,自治区高院公布了首批249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在通过媒体曝光失信者的信息,限制失信者进行金融借贷、商业活动和高消费等,以破解“执行难”。然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发布两个月来,仅有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周某2009年因经济纠纷被诉至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他应向对方支付750万元,但在支付400余万元后,周某未再履行义务。
直到2013年11月5日,周某通过媒体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这才感觉“事态严重”,随即到法院履行了剩余案款。他说:“生意人看中信誉,失信一次,不能再重蹈覆辙。”
目前自治区高院已将周某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将其履行执行款情况通报给相关机构或部门。
可是,与周某不同的是,其余248名失信被执行人至今毫无“动静”。“黑名单”并未对失信者起到预期的约束作用,这让法官有些意外,“难道是震慑力不够?”
1月8日17时44分,自治区高院官方微博“西域天平”发布了一则微博:今日开始,“西域天平”将定期为众网友曝光不自觉履行还钱义务的“老赖”,待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后将会删除相应的曝光微博,也希望众多网友共同“追缉”。
3分钟后,第一则“追缉”信息在“老赖曝光台”发布:新疆西星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2693660.29元,已履行20万元,被执行人至今故意逃避,无法联系。截至目前,这则微博已被转发24次。
“目前,执行人员正在研究如何压缩逃债者的生存空间,堵住各个通道口,让他们出行难、融资难、消费难。”自治区高院执行三庭庭长凌国英表示。
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是一项新制度,各地法院都还在“试水”阶段,如何让这项制度真正对破解“执行难”、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发挥作用,值得期待。(记者 王维 通讯员 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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